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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判监禁5年9个月。(美联社)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此前被控违反苹果大楼租用契约,被裁定欺诈罪,法院今天判黎智英监禁5年9个月,黄伟强监禁21个月。黎智英另被判处罚款港币200万。 综合港媒报导,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隐瞒科技园公司,让主要是黎智英及其家人处理私人事务的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大楼,违反租契,此前经审讯后黎智英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立,黄伟强1项欺诈罪成立。 今天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5年9个月,黄伟强被判21个月。法官另判黎智英罚款港币200万,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黎另被取消担任董事资格令8年。 据报导,本案原第二被告,时任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曾以控方特赦证人身份出庭作供,法庭将他的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以待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审结后再提讯,周达权亦会在黎智英国安法案件中,以污点证人身份作供。 74岁的黎智英和59岁的黄伟强被控于1998至2020年间向科技园隐瞒违契使用苹果大楼,意图诈骗科技园,导致苹果日报印刷及或力高顾问公司获利,或令科技园蒙受不利。 法官曾质疑力高和苹果印刷“同一屋檐下”的运作方式,构成“无形利益”;辩方则指,力高为了工作之便而占用处所,动机不涉金钱利益。 另外,有关黎智英被当局控告违反国安法之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案件原定12月1日审理,但高等法院批准控方请求,把案件押后至13日提讯,以等候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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