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闻网 首页 新闻 中国 查看内容

吉林男酒后开叉车 72岁老人被撞截肢 索28万被拒 当晚自杀

加新网CACnews.ca| 2026-6-8 09:31 |来自: 世界日报

事故现场。(取材自中国新闻周刊)

吉林省一名赵姓男子醉酒驾驶无牌叉车(堆高机)上路,转弯时撞上一辆机车,导致高龄72岁的李姓机车骑士右腿重伤截肢。事后赵男在公证程序中突然反悔,当场撕毁双方已达成的28万元人民币(约4.15万美元)和解协议。李男因无力负担医药费且丧失劳动能力,在巨大打击下于当晚轻生身亡。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依交通肇事罪判处赵男有期徒刑1年,并须赔偿家属各项损失18万余元人民币。

中国新闻周刊报导,根据事故调查,案发于2024年4月5日,当天赵男处于醉酒状态,且驾驶的堆高机并未挂牌,警方事后认定赵男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件发生后,李姓老翁的医疗费用全数由家属垫付,巨额支出令其陷入绝望。双方原本在事后达成28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协议,并前往长春市国立公证处准备办理公证,不料赵男中途借故离开,随后双方意见再度破裂,赵男当场情绪激动撕毁协议书并拒绝赔偿。

家属指出,老翁因截肢丧失经济来源,又受到赵男反悔拒赔的强烈刺激,在伤心绝望之余选择于当晚结束生命。

老翁过世后,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男赔偿35.7万余元人民币。法院审理后认为,赵男醉酒驾车肇事,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针对家属主张的10万元精神慰抚金,法官认为证据不足而不予支持。最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交通肇事罪判处赵男有期徒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18万余元人民币。

中国法律专家提醒,堆高机虽属于厂区内专用的特种车辆,依法不得在一般道路上行驶,但其本身具备动力驱动与作业等机动车属性,在法律认定上仍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醉酒驾驶堆高机上路,同样构成危险驾驶与交通肇事等罪责。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的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未独立核实其内容真实性,文章也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本网提供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财经、房产类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本网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健康、保健信息,亦非专业意见、医疗建议,请另行咨询专业意见。本网联系邮箱:contact@cacnews.ca

最新评论

今日推荐

加拿大唯一橄榄油农场将上网拍卖 位于卑诗度假胜地美景如画

地产 3 小时前

  •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今日焦点

旗下公众号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

Copyright © 2012-2020 CACnews.c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