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宇晨起诉景甜及其父母,索要三千余万元彩礼的案件,又有新动态。孙宇晨本人发文,表示已经准备申请,将这起案件移交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这个案子从曝光开始,就一直备受全网关注。代理律师张起淮此前发布案情说明:孙宇晨以景甜和她父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标的三千多万元,案件已经立案,并且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之后,景甜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这份异议目前还在法院的审查当中,整个案件还没有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暂时没有判决结果。
为什么孙宇晨会申请高院提审?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如果案件属于新类型、疑难复杂、具备普遍法律指导意义,可以由基层法院报请中院,或者由中院主动提审、向上移交。
有博主解读,孙宇晨一方认为,这起明星+币圈人士的巨额彩礼纠纷案,属于少见的新型复杂案件,适合由高院审理。
很多网友感慨,这几乎是国内公开报道里金额最高的彩礼官司。
按照律师透露的信息:二人曾经是情侣,已经谈婚论嫁,这笔三千多万的款项,被孙宇晨方定性为彩礼。两人在今年上半年分手之后,孙宇晨起诉要求返还这笔钱。
而景甜工作室此前回应,认为这是碰瓷行为,一切交由法院处理。
这件事也引发大家关于彩礼法律问题的讨论:
法律上,没有领证、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是支持返还的。但争议点在于,这笔钱到底属于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是本案最大的焦点。
同时,案件能不能成功移交省高院,也要看法院审核,不是提交申请就一定会同意。
不管舆论怎么争论,最终的结果,都要以法院生效文书为准。
你觉得,这笔3000万,到底算不算彩礼?分手之后该不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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