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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7名警员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的案件周五宣判,区域法院裁决,7名被告各被判入狱2年,第5被告另外涉及普通袭击罪,判监1个月,同期执行。法官指7名警员袭击曾健超是非常严重,令香港声誉受损,警队蒙羞,需要判被告监禁,不能判处缓刑。曾健超形容判刑是公民社会「小胜」,促警方反省及道歉,并改革警察监管制度。 区域法院法官杜大卫判刑时指出,案件非常严重,7警的行为不但令警队蒙羞,片段在很多国家亦看到,令香港在国际上声誉亦受损。虽然当日曾健超有犯法,其后亦被定罪,而警员在占领事件中亦承受巨大压力,但这不是7警捉拿曾健超到变电站外施袭的借口。 法官再次强调众被告当日是正在当值的警员,他们袭击曾健超致他受伤,是令香港声誉受损,非常严重。 但法官表示,考虑到各被告是初犯,长期服务社会,加上占中期间工作压力大,原本量刑起点是2年6个月,可减刑期6个月,全部判囚2年。 至于第5名被告在警署内掌掴曾健超,判刑1个月,但同期执行,因此亦判囚2年。 法官接纳即时监禁是合适的判刑,7人在曾健超毫无防范、双手已被胶带扣住时,恶意将曾健超抛在地上,围攻、踢及踩他;幸好,曾健超并无更严重的伤势。 7人周二被判罪成后,一直还柙。 曾健超:公民社会「小胜」 对于曾袭击他的7名警察被判刑,曾健超表示,暂时可以松一口气,形容判决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暴的「小胜」,但希望大家毋忘雨伞运动的初衷,继续努力争取真普选。他希望政府及警队反省,改革警察监管制度及检讨警队文化,并为错误向市民道歉。 曾健超又说,无论是雨伞运动还是这几年的社会运动中,仍然有很多不公义或被暴力对待的案件未获处理,如警司朱经纬涉嫌以警棍打人案件,希望其他案件尽快得到彰显公义的机会。 被问到刑期长短和法官减刑理据时,曾健超说相信各被告会上诉,加上自己的拒捕袭警案亦快将上诉,他不作进一步评论。 7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50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31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44岁) 、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40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3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4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8岁)。 首被告黄祖成表明上诉 首被告黄祖成的代表律师骆应淦资深大状在庭外表示,黄祖成会提出上诉,希望申请保释。另外,次被告刘卓毅闻判后表现伤心,散庭时有女亲友上前与犯人栏内的被告道别。 有七警支持者闻判后哭成泪人,在庭外大叫,需由保安搀扶。 有别于以往,撑警团体「正义联盟」未有到庭。另一团体「同心护港」则有小量支持者到庭,并在铁马外张贴辱骂法官的中英文标语,包括批评是「狗品支那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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