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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加新网微信(微信号:cacnews) 千金买屋,万金买邻。 近日,加拿大一名华人房主周先生打赢了一桩官司,擅自装修并导致周先生房屋损毁的邻居败诉。法庭判决,邻居必须向周先生赔偿3万加元,并支付1万加元的律师费。 这桩官司发生在安省的多伦多,原告周先生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被告De Melo是一名80多岁的老年男子,也是周先生的隔壁邻居。两人的镇屋紧挨着彼此,并享有共同的一堵墙、一个屋顶和地基。 镇屋位于多伦多唐人街附近的Wolseley Street,人口众多,周先生的镇屋出租给了几名住户,自己住在别处的另一所房子。 2016年底2017年初,De Melo决定对自己镇屋进行大规模装修。他没有与周先生及其租客商量,就直接开始动工。De Melo搬到另一处居住,装修公司每天到现场施工。 但周先生的房内还有租户。装修队乒乒乓乓的动静不仅严重干扰他们的生活,还危害了周先生镇屋的状态。几个月以后,周先生发现,隔壁管道破裂导致自己房屋严重渗水,墙壁和其他多个地方都滋生了霉菌。另外,屋顶、烟囱、地基、墙壁等地方都遭受损害。 2017年4月左右,周先生询问De Melo的装修重建工程有没有提前向市政府申请许可证,De Melo撒谎说,有。 但半年后,市政府派人检查De Melo的房子时表示,此人装修之前并没有获得政府批准。政府人员还表示,装修工程导致周先生的房屋多处受损,造成数额不小的财产损失。如果不立即修复的话,损失会越来越大。 另外,周先生的房子受损后两个房间无法出租,周先生的租金收入也大幅度减少。 装修之前房子两人房屋的模样。 于是周先生向邻居De Melo提出,对方应雇佣持牌施工队修复自己的房子,并赔偿额外的经济损失。 但邻居不但拒绝修复周先生的房子,还一意孤行决定把违规的装修工程进行到底。周先生的房屋受损情况继续恶化,租客们叫苦不迭,多次向房东周先生抱怨。 2017年9月,周先生请安省一家房屋修复公司进行估价,发现邻居已给周先生造成数万加元的经济损失。屋顶、烟囱、墙壁都已暴露受损,几乎整栋房子都需要维修。 周先生一怒将邻居告上法庭。他说,邻居De Melo不仅给他带来经济损失,还导致他失眠、焦虑,精神紧张。 上周二(2月5日),阿省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Justice)法官Mario Faieta对此案做出裁决:被告De Melo在装修房屋过程中逃避责任,严重损坏周先生的物业,并给周先生带来严重损失,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判决De Melo向周先生支付3万加元赔偿金,其中包括5000加元的精神赔偿。此外,被告应当承担原告1万加元的律师费,总计4万加元(约20万人民币)。 委屈了两年多的周先生终于胜诉,松了一口气。但从损失情况和装修市场行情来看,3万元的赔偿似乎太少……而且,法官并没有裁决被告聘请装修队帮周先生修复房屋,看来,周先生接下来还得继续处理修房事宜,以及安抚租客,继续招租等事务。 此时的周先生一定在想,下次买房一定要搬到一个好社区,找一个素质高的邻居。 古人曾说:“千金买屋,万金买邻。”果然是至理名言。 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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