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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乃顺,加拿大德华国际矿业集团公司总裁,在BC省投资多家煤矿企业。 中加煤田 命运大相径庭 陕西的一块普通煤田号称“千亿矿权”,被利益各方争得你死我活,惊天动地,就连省政府和最高院也为此人仰马翻。 我公司的一块主焦煤田,相比“千亿矿权”,是名副其实的“万亿矿权”,但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企业或任何政府部门争抢,风平浪静。 这两块煤田的命运为何大相径庭? 矿权和矿权的法律依据 中国的矿权分为公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三种。公权属于国家,探矿权和采矿权分别属于探矿人和采矿人。采矿人或探矿人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私企。国企可以国家划拨,私企需要高价购买。 加拿大的矿权分公权和私权两种。公权属于省政府,私权属于个人。私权包含探矿权和采矿权。加拿大矿业行业没有国企。 中国的矿权管理至少有四级: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这四级政府中又有很多家主管部门和插手部门。 加拿大矿权管理属于省级政府的矿业部,就一级一家,无其它部门和人员插手。 中国私人企业如果要获得探矿权,必须是有特殊关系的人,向县、市、省和国家四级政府的矿权管理部门出资获得,然后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勘探。如果勘探无收获,则所有的投资打水漂。如果勘探获得资源,则要通过拍卖等程序把探矿权转化为采矿权。这又需要很大的资金和很复杂慢长的审批程序。 加拿大的矿权属于省政府,可以开发的矿权区域公开发布在政府官方网站上,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排队申请,谁先申请并缴纳租金谁就先获得“资产执照”。资产执照包含了探矿权、采矿权、交易权等相关的一切权利。加拿大人或企业取得矿权只需要每年缴纳很少的租金,采矿权和探矿权无需再花钱。 两种矿权的比较 加拿大的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是出租的形式,其申请是公开透明的,人人平等,机会均等,考验的是眼光、专业判断、风险投资,资金实力,运气。加拿大人或企业投资矿业如果倾家荡产,没有人幸灾乐祸,也没有人怨天尤人。加拿大人或企业投资矿业如果发了大财,也没有人嫉妒眼红,更没有人或组织千方百计抢夺。 中国的矿权是出售的形式,其环境和机制,看看陕西“千亿矿权”的争夺情况,就触目惊心,一目了然。 这两种矿权及矿权来源一比较,利弊立见高下。不公平的高成本复杂模式,必然产生利益纠纷和腐败。公平的低成本简单模式,就不可能产生腐败和争议。 矿权其实不值那么多钱 陕西的“千亿矿权”是指勘探获得19亿吨电煤,每吨20元人民币,合计3800亿元人民币。如果要把这个煤田建设成矿山,不说采矿权费和国家收取的资源费,仅建矿一项,每吨也得投入1000元人民币,即建设1000万吨的煤矿,还需要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在能源多元竞争的今天,我估计很少有人投资这么多钱去冒这个风险。如果不把煤田建成矿山,这个煤田的价值,就远远不值千亿百亿,甚至连能不能收回已经投入的勘探费用和其它费用都很难说。 我公司拥有的加拿大马鹿河煤田全部是主焦煤,资源量40多亿吨,按照陕西这块煤田的价值计算,远远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了。但是,建设1000万吨的矿山,至少还得投入70亿元人民币。如果没有人投资建矿,这块煤田的价值就很难计算,有可能血本无归,还得每年给政府缴纳租金,成为长期砸在手里的沉重包袱。 无论是中国还是加拿大,拿到探矿权和采矿权,仅仅是矿业开发的起步,也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离千亿价值或万亿价值还有很远的路和很大的不确定性。 “千亿矿权”如果在加拿大 白给也没人要 煤炭是太阳能源在植物身上的储蓄,植物经过地质年代后又形成炭化的固体能源。煤炭从用途上,大致可以分为电煤、化工煤和冶金煤。 各种煤的品种、质量、地质条件、地理位置、政治环境以及电力和运输条件等,都对矿权的价值形成很大的差异。电煤是非常普通的煤炭资源,海外几乎无人开发电煤。热门话题所涉及的“千亿矿权”要是放在加拿大,白给也没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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