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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或将在狱中终老 周五,黎智英就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的两起非法集结案出庭接受宣判。 法官裁定,黎智英“8·18”案“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两项控罪成立,分别判处监禁12个月和9个月;而“8·31”案则裁定黎智英“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罪名成立,判处监禁8个月。 法官考虑到两起案件时间上仅相隔不到两星期,决定数罪部分刑期同期执行,黎智英最后刑期累计时长14个月。 雷声大雨点小?非也。14个月的确不长,但这也不是黎智英罪行的全貌。 当天黎智英被加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两项罪名,案件将押后至6月15日再讯。 其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控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与前私人助理马克·西蒙(Mark Simon)、律师助理陈梓华、“12香港人蛇案”的被告之一李宇轩、“我要揽炒”组织发起人刘祖迪等多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中国或香港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而“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则指控黎智英于2020年7月至8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及陈梓华等多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在李宇轩被警方拘捕后协助他离港”。 根据香港国安法,黎智英当前被指控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周五被加控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刑罚3年至10年起步;如果罪行重大,刑期可至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 根据香港本地法律,当天被加控的“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法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处任何刑期的监禁和任何款额的罚款,理论上刑期最高也可至终身。 此外,黎智英身上还背负“欺诈”和“刑事恐吓”两项控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分别为监禁14年和2年。 换言之,尽管周五黎智英就“8·18”案和“8·31”案仅被判监14个月,但这只是个“开胃小菜”,重点还在后头。考虑到黎智英已年届73,数罪并罚之下,即便部分同期执行,大概率或将在狱中颐养天年。 据港媒报道,自判刑翌日,即本周六开始,黎智英不能再享受“私家饭”,而是要与其他囚犯一样食用监狱所安排的饮食。 以周六为例,黎智英早餐可选择猪肉丸、牛油果配面包及油豆腐云耳;午餐可选择花生白粥、鸡肉或猪肉丸;而晚餐则可选择鱼柳、金针菇煮花生等;睡前则有奶制品和提子面包作为小食。 而以往黎智英亲友每日前往赤柱监狱对其进行探访的情景也将不复存在。根据规定,香港服刑人员每月只可接受两次探访,另每月可额外多申请一次,每次探访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且包括婴儿及孩童在内,不得超过3名探访者。 “8·18”案其余8名被告中,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吴霭仪、何俊仁及李柱铭6人均否认“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两罪,经庭审后被认定罪名成立。 其中,李卓人被判处监禁12个月,梁国雄18个月,何秀兰8个月;吴霭仪被判处监禁12个月,但缓刑2年;何俊仁及李柱铭分别被判处监禁12个月和11个月,两人也缓刑2年。 另有两名被告区诺轩和梁耀忠,前者在庭审前已经承认上述两项罪名,而后者仅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一项控罪。法官最后判处区诺轩监禁10个月,梁耀忠8个月,但缓刑12个月。 该案庭审法官强调,言论和集会自由并非绝对,各被告明知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考虑到当时的大型集结有暴力风险,因此需判处监禁。 “8·31”案除黎智英外,另有李卓人和杨森两名被告。据港媒报道,该二人已于上周三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周五,法官判处李卓人监禁6个月,刑期与“8·18”案的刑期部分同期执行,最后累计判监时长和黎智英一样,也是14个月。而杨森则被判处监禁8个月,但缓刑12个月。 左:李卓人;右:李柱铭 《大公报》呼吁依法取缔《苹果日报》 周五,香港《大公报》刊发评论指,当前一些香港媒体利用所谓“第四权”的概念,“煽暴造假”,挑战国安安全,“其中《苹果日报》扮演着最为恶劣、最为猖狂的角色”。 该评论表示,在香港国安法之下,激进势力兵败如山倒,一些“揽炒议员”为保住薪资也变得低调,不敢再挑战国家安全的底线。唯独在传媒这一块,国安漏洞却仍然存在,“《苹果日报》等反中媒体,继续以报道之名,行为“港独”宣传、挑战国安法之实”。 《大公报》举例道,在昨日一篇名为“团体伦敦登广告宣扬香港民族”的报道中,《苹果日报》就为“港独”组织进行政治宣传。《大公报》质疑《苹果日报》“公器私用”,甚至愿做“港独”组织的众筹平台,是否“已经逾越了国安法的界线”? 文章还指出,香港国安法出台后,《苹果日报》从未收敛,继续抹黑攻击国安法,其社评更是走火入魔,“猖狂地喊反中的口号,摆出一副‘全面开战’的姿态,更狂言要求围堵中国云云”。 评论表示,《苹果日报》的本质就是一份“反中反特区的报章”:“这样一份以反政府为职志的报章,在全世界都不会容许,就如美国也不会容许一份以‘肢解联邦政府’为宗旨的报章存在,但奇怪的是,这样一份报章仍然可以存在到今日。” 香港《大公报》最后强调,“《苹果日报》不除,香港的国家安全仍然存在漏洞,依法取缔《苹果日报》等‘煽暴煽独’、挑战国安法的媒体,已是刻不容缓”。 邓炳强:会调查以假新闻危害香港安全之人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周五在立法会财委会特别会议上表示,“假新闻”与国家安全有直接关系。他表示,此前一日已经提及,不少外部势力利用在香港的代理人,用“假新闻”、假消息的方式,试图在香港煽动仇恨、分化社会、制造矛盾等,“而昨日的言论今日已在报纸一一应验”。 外界注意到,周四值香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苹果日报》就将在警队设施中玩耍的一班学生,抹黑成与“黑暴”有关,试图再次炒作所谓的“8·31”事件。 邓炳强批评这样的做法非常不道德,除了伤害小朋友的心,也反映有人想用恐吓的方式,抹黑想亲近警队的人。他强调,对于尝试用假新闻危害香港安全的人,警方会全面调查,一有证据就会作出拘捕及检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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