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多伦多市的一对夫妻欠下贷款,偷偷将名下的另一处近240万元物业先行卖掉。(资料图片) 多伦多市的一对夫妻欠下过百万元按揭贷款,眼看即使将按揭的物业卖掉也未还清贷款,便偷偷将名下的另一处近240万元物业先行卖掉,疑似想躲避偿还余下的41万多元贷款。但债主及时发现并申请禁令,成功阻止该对夫妇卖屋。 这宗官司的起源是2020年9月,当时案中原告向被告刘某(Lau,音译)和Mortgage Impression Corp.(MIC)公司提供了一笔贷款,而刘某就是这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董事、司库和总经理。刘某获得这笔贷款的抵押品,是位于Rhodes Avenue的两处物业。 贷款到期后,刘某和MIC都无法按期偿还这笔110万元的欠款。于是原告便向法庭兴讼,迫使按揭的两处房产,分别在2023年11月3日和2024年1月8日售出。 但两处房产都售出之后,所获得的款项却无法全额偿还贷款,仍欠414,533.43元。债主于是向法院要求继续追债。 这时,刘某和他配偶斯托尔(Aaron Storr)手上还有一处位于多市东约克社区Torrens Avenue 194号的独立屋物业。 2元售屋给配偶及一公司 该物业是他们在2015年购入。到了2024年3月27日,仍欠有大笔债务的刘某猜想,债主很可能会通过银行强迫他出售194号物业,以偿还仍欠的41万多元,于是便将自己名下的物业业权,以2元的价格“出售”给斯托尔以及ASML Holding Inc.公司,而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斯托尔。 转让之后,刘某两人又向RBC银行申请,请这家银行增加对194号物业的按揭贷款额度,在RBC银行对这处物业原有的按揭贷款额度上再增加100万元,达到237.5万元,这已经非常接近该物业的市场价值。 拿到这笔贷款的一周后,刘某在2024年4月将该物业以238万元的价格售出,比RBC银行的按揭贷款额高出5000元。这笔房产交易的交吉日期是2024年7月25日。 而之前对于上述情况毫不知情的债主,得知“转让”和出售的消息后,担心刘某拿到房款之后不肯还钱,就向法院提出了“待决诉讼证明”(CPL)申请,希望通过法院勒令刘某偿还包括41万多元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否则刘某不能拿到售房的收益,同时还要求宣布上述“丈夫转让给妻子”的行为无效。 CPL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通知,它登记在产权证上,并向公众告知某处物业存在法律纠纷。有了这样一份通知,在被法院解除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再处理该物业(包括出售或按揭)。 法官在审核债主的申请时认为,首先刘某没有对债主的追债主张作出抗辩,则追债的官司最后极有可能会判债主胜诉;其次债主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转让房产的目的是为了拖延债主,而且离谱的是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公平市场价值,同时刘某还欠债主大笔债务。 此外,刘某知道债主正在追债,他没有将转让事宜告诉债主;最后即使物业已经转让,刘某还是住在此处,因此“转让”等于无效。 有鉴于此,法官认同债主的看法,即刘某通过出售房产将其变现,然后再将资金轻而易举地“耗尽” ,令债主无法再成功追讨余下的41万多元欠款。 法官再三权衡之后,批准了签发CPL命令书,而债主不但要将该通知书送达刘某,还要在7月2日房产交吉日之前找到该物业的买家,告知这一最新情况。 |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