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最高法院最新驳回了本拿比一栋公寓楼买家的上诉。尽管买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并认为他们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可以免征外国买家税。但法院裁定,根据BC省外国买家税制度,买家仍需缴纳600万元税款。
 在上周发布的一项裁决中,BC省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认为对2018年购买的一栋38套公寓楼征所收600万元的外国买家税是合理的。
该公寓楼由两名华裔A某和B某通过一系列控股公司购买,这些公司由在中国注册的一家投资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股权结构复杂,税务争议升级
BC省的外国买家税最初于2016年针对大温哥华地区房地产市场推出,旨在通过限制外国买家的投资来减轻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压力。随后,这一政策扩展至省内其他地区。
一般来说,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受此税收的约束,但在此案中,由于买家涉及复杂的公司股权结构,法院认为仍需征收外国买家税。
2018年,A某和B某使用多家公司,以3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本拿比威尔逊大道的一栋公寓楼。
根据CTV的报道,在2023年的最高法院裁决中,法官详细描述了买家背后的股权结构:A某持有中国一家投资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B某则持有剩余股份。这家公司是BC省一家公司的唯一股东,后者又是购买本拿比公寓楼的BC两家编号公司背后的唯一股东。
 上诉中的辩论与裁决
A某和B某在上诉时主张,他们作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和中国公司的共同所有者应当免于缴纳外国买家税。但上诉法官哈维·M·格罗伯曼在裁决中驳回了这一论点,并指出,该法案的目的是防止外国投资推高房价,并没有排除那些由外国公司控制的公司,即使这些公司由加拿大永久居民控制。
“该立法的明确目的是通过阻止外国投资来减轻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压力。即使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控制,外国公司投资是否属于这一目的,并不明确。”格罗伯曼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法官强调,税务机关和法院的解释符合该法案的字面意义,并支持对外国买家征税。
BC省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表明,即使买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其所购买的物业涉及外国公司,仍可能需要缴纳外国买家税。此案对BC省房地产市场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具有重要影响,也提醒其他房地产投资者在涉及复杂公司结构时必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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