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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1月6日电 6日举行的广州市规委会全票通过处理方案,清查37宗烂尾地、烂尾楼。 广州市规划局针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所确定的约20.39平方公里城区范围内历史遗留项目展开清查工作,共清查出37宗历史审批有效项目。这些项目大多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个别项目甚至已搁置30多年,因各种原因多年未能建设,如因司法处置、地铁建设资金筹集、城市道路扩建、文物保护需要、有关政策调整等等,且大多涉及回迁安置等问题。 6日举行的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历史城区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规划处理方案》,针对这37宗项目,提出包括收地、活化利用、减量、保量及部分公益增量的处理方案。其中收地3宗,活化利用2宗、减量10宗、保量14宗,部分公益增量6宗,协调后再议2宗。根据方案,37宗项目中减量方案总建设量较历史审批减少了51万平方米,可解决回迁户约3850户,增加公建配套设施约4万平方米,盘活用地约70万平方米。 广州市长陈建华在会上强调,目前正是处理该市烂尾地、烂尾楼的最好时机,对于历史遗留项目将遵循“五条原则”:建设量和高度等相关建筑指标不宜全部依据历史审批,以减少对城区历史风貌和格局的破坏;建筑控高不宜采取“一刀切”,应区别对待;对周边建筑高度均较高且位于非重点控制区的历史项目,在专家指导下可延续合法的历史审批;位于文物保护重要区位的项目,应严格按法规要求进行保护控制;凡经国土部门确认为闲置用地的应予以清查、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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