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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2026年住宅物业的业主自住补助金 (homeowner grant) 门槛设定为207.5万元,为合资格业主提供适度的物业税减免。 卑诗省府周五(2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业主自住补助金基本补助金额维持不变: - 位于省会区域 (Capital Regional District)、菲沙河谷区域 (Fraser Valley Regional District) 及大温区域 (Metro Vancouver Regional District) 的物业,最高可获570元补助。
- 上述地区以外的物业,最高可获770元补助。
至于长者、退伍军人及有残疾的人士,或与残疾亲属同住的人士,可能符合资格申请额外补助,补助总额为: - 省会区域、菲沙河谷区域及大温区域,最高可获845元。
- 上述地区以外,最高可获1,045元。
省府资料显示,2025年有近50万名长者及超过1.9万名有残疾的人士受惠于这项额外支援。 省府表示,要符合资格,该物业必须为业主的自住居所 (principal residence)。业主必须自行申请补助。业主可于税务年度内任何时间提交申请。 最佳申请时间是5月,即在收到物业税通知后,并须于通常为7月的物业税到期前完成申请。 若于物业税到期日后才申请业主自住补助金,原本由补助支付的未缴税款部分,可能会被征收逾期罚款。 最快捷及最方便的申请方式为透过卑诗省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申请。申请者亦可亲身前往卑诗服务处 (ServiceBC) 服务中心,或致电1-888-355-2700申请。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业主亦可能合资格申请卑诗省的《延缴物业税计划》(Property Tax Deferment Program): - 育有小孩 (育儿家庭计划)
- 现年55岁或以上
- 丧偶人士
- 有残疾的人士
此页来自:加拿大新闻网 https://cacnew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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