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的”,其实这话反过来说也一样。一个人要是能力不行,可能连个坏人都当不好……
30岁的马来西亚人叶志明,大概就算得上这么个能力不行的人。

(叶志明)
2024年11月21日,叶志明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加入了一个电信诈骗组织。
这是一个专门针对新加坡人的电诈组织,团伙里的成员分成四个等级:领导层负责监督运营并支付佣金;主管负责培训电话诈骗者;电话诈骗者会冒充政府官员欺诈新加坡民众;最后的洗钱者负责将诈骗所得兑换成加密货币。
过程大约是这样的:
一个骗子冒充银行员工,给受害者打来电话,把受害者引诱到另一名诈骗者那里。
第二名诈骗者会冒充政府官员。可能是警察,也可能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官员,他会告诉受害者,他的银行账户正卷入一起刑事调查当中,得把钱转出来。
等受害者将账户内的资金转到犯罪组织控制的账户里,第三个骗子就会把钱全部取走,换成加密货币。

(示意图)
骗术很简单,但很有效。通过诈骗,这个团伙赚了不少钱,然后又拿这笔钱来扩充团队。
他们租了一栋别墅和一栋九层高的楼房作为据点,两处地点均有安保人员把守。他们还在不断吸纳新成员,甚至承诺为他们提供机票、交通、住宿和餐饮,还许诺帮这些人获得在柬埔寨的工作证明。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颇具规模,且等级森严的诈骗团队。仅仅一年,他们就在新加坡共犯案528起(这只是报案了的数量),造成了至少5250万新元(折合人民币2.7亿元)的损失,其中至少有90名老年人上当受骗,损失了1180万新元(6千万人民币)。
直到今年,新加坡警方一共逮捕了该诈骗集团的20名成员,国际刑警组织也已经对该组织的31名在逃成员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警察破门捣毁窝点)
而前文所说的叶志明,曾经就是其中一员。不过他的经历稍稍有点特殊。
2024年10月,叶志明的朋友杰森找上了门,杰森说他有一个可以在柬埔寨一家诈骗中心工作的机会,不过自己有点紧张,想找叶志明跟他一起去。
叶志明没啥本事,在家也是混吃等死,于是就同意了。
随后俩人被拉进一个聊天群组,群里有个小头目邀请他俩参观诈骗团伙的窝点,还说负责他们俩的差旅费。
就当旅游呗,于是俩人从马来西亚飞到了柬埔寨。
之后他们被带到了一栋五层楼高的别墅参观,叶志明在那看到了一个个诈骗犯躲在隔间里不停地打着电话,好像挺简单,也好像能赚钱,于是他也心动了。不管杰森,他先表达了想入伙的愿望。
但当时小头目表示,他们最近被警察盯上了,正准备换个窝点,于是就让叶志明和杰森先回家等着。

(警方破获窝点)
一个多月后,两个人再一次踏上了柬埔寨的土地。
经过几天的培训,小头目告诉俩人,他们可以先当个电话诈骗犯,也就是冒充银行职员,负责给目标打电话的人,这个工作最简单。基本工资外加受害者被骗金额的1%作为佣金,以加密货币的形式支付。
2024年11月22日,叶志明正式开始“上班”。他拿到了一部预装了作案工具的iPhone6手机,以及一份大约30名新加坡人的名单,这是他的诈骗目标。
随后叶志明开始打起了电话。按照套路,电话接通后,他有一套冒充银行职员的台词要说,但叶志明的心理素质实在不行,根本没法流利且自信地念出这段话。
所以11月22日,上班第一天,他没能成功打出任何一个电话。不是没骗到人,是第一步都没做完。
第二天,叶志明再次失败了,又是一个电话都没打出去。犯罪集团表示他们也不养吃闲饭的,于是没收了叶志明的手机,删除了所有跟诈骗团伙的短信。当晚,叶志明就被赶出了窝点,乘飞机回到了马来西亚……
叶志明没有办法,于是又跑到了新加坡,找了份送货司机的工作。但也没干多长时间,随着犯罪团伙被捣毁,他也作为曾经的参与者被逮捕了。
在庭审期间,叶志明的律师请求减刑。理由也很简单:作为诈骗团伙的一员,他一共就入伙了3天,没骗到一个人,没拿到一分钱。这还判个啥劲?
但法官表示,虽然叶志明在犯罪团伙里没有职位,没有报酬,也没有造成任何可量化的损失,但他绝对不无辜。他在明知道这是个犯罪团伙的情况下,仍然表示愿意入伙,帮助他们实施犯罪,伤害他人。
他不是不坏,只是无能而已。
“他加入该团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且是出于经济动机。被告实际上是被解雇的,他尽了最大努力,但仍然无法自信地进行诈骗通话,他并非出于悔意而离开。”
不过被捕之后,叶志明表现得非常配合,而且愿意与警方合作,指控团伙里的其他成员。所以法庭最终给予了他一定量的减刑,判他入狱16个月零两周。
好人当不明白,坏人也当不好。在入狱这段时间,也让他好好琢磨琢磨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吧……
ref:
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singapore/cambodian-scam-syndicate-man-jailed-failed-job-621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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