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维多利亚市(Victoria)一17岁少女因发布男友的前女友裸照及相关短讯,周五被裁定散播儿童色情物品及恐吓罪成立;稍后将进行判刑。 被告律师表示拟上诉 这将是加国首宗未成年人士因传送未成年人色情图片,遭控并定罪的案例。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已表示会就判决提出上诉。 案情指,该住在维市近郊的17岁女被告,是在16岁时把男友的前女友裸照,以短讯传给一个朋友,还上传一张裸照至受害人的Facebook,刻意要让受害人蒙羞,阻碍受害者与男友旧情复燃。 同时,该少女还曾向对方发出恐吓短讯,警告受害者不要在学校出现,否则会被“打到爆”(stomped)。 由于被告犯案时年龄只有16岁,属未成年,所以法庭颁令禁止传媒公开被告身分。 早在去年9月,被告的辩护律师麦基(Christopher Mackie)表示,儿童色情法旨在保护儿童,而不是起诉他们;他说成人之间传送色情图片短讯属合法,但是传送未成年人色情图片的青少年却遭起诉,有违宪之嫌。 此外,麦基周五在庭外表示,稍后会提出上诉。麦基同时认为,他的当事人和家人被刻意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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