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加拿大作为一个移民大国,在众多受争议社会问题上,往往会相对进取,比如大麻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承认同居事实婚姻、堕胎合法等等。最 近,CBC有报导称,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Canadian Research Institute for Law and the Family )第一次针对群婚问题在全加拿大作调研。 何为“群婚”? 群婚,Polyamory,指的是一种非常开放的婚姻方式,即婚姻的双方,都可以拥有多个伴侣,并且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里。它并非母系氏族社会中的 一妻多夫制,也并非某些中东国家般的一夫多妻制。要高度概括的话,就是:“多夫多妻”。有鉴于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所以群婚也可以是“多夫多夫”、 “多妻多妻”。 加拿大群婚现状 或许有绝大部分的人都很难理解“群婚”这样的婚姻方式,并大呼------“你们城里人真会玩”。而事实上,加拿大人的确很“会玩”。因为群婚团 体,在加拿大的卑诗省,组织了一个加拿大群婚倡导协会(Canadian Polyamory Advocacy Association)。而且,根据加拿大家庭法研究院的调查结果,加拿大群婚团体的教育水平要高于全加国的平均教育水平。目前,加拿大的婚姻法里,尚未认可群婚的法律地位。 关于群婚的讨论 活得久,见得多!虽然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人们对婚姻自由会有不同的理解,婚姻自由也展现着社会定位与自然定位的迥异面孔。但是,加拿大如果成为 一个同性与群婚制度并存的国家,那真是画面太美不敢看了。去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时候, 其首席大法官,投了反对票的约翰·罗伯茨 (John G. Roberts Jr)作为投了反对四票中的领头人,曾用29页长文就同性婚姻合法议题做出了表态。其中的这样一段,为加拿大的群婚合法化问题,作了一个经典的讨论: “今天多数法官的意见很快产生的问题就是,州是不是可以保持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结合的定义。虽然多数法官随机的把“二”这个数词加了进来,但是他们完 全没有解释为什么“二”这个婚姻的核心定义可以被保持,而“男女”的核心定义却不能。从历史和传统的角度来看,从异性变成同性的跨越比从两个人变成许多人 的跨越更大,毕竟后者在世界许多文化都存在。如果多数法官愿意做比较大的跨越,很难看出为什么他们不愿意做小的那个跨越。我们会很震惊的发现,多数法官的 大多数论断同样可以用在群婚上。如果“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结婚在一起的结合有着同样的尊严,”为什么三个人的就没有了呢?如果同性伴侣有宪法赋予的结婚 权利因为他们的孩子会少一些意识到自己家庭缺失的折磨,同样的推断难道不适用于三个或者更多群婚的家庭么?如果没有结婚的机会是对于同性恋伴侣的不尊重, 那为什么这样的剥夺机会对于群婚家庭就不是不尊重呢?” 无疑,群婚也是婚姻自由下的一种选择,只是,在明显抵触现行法律与普世价值观的情况下,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呢?同样是基督教信仰立国的加拿大,在同性 婚姻合法化的进展中,远比美国要早。正如,约翰·罗伯茨的疑问------如果“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结婚在一起的结合有着同样的尊严,”为什么三个人的 就没有了呢?如果继续展开,性工作合法化也是尊重了性工作者的尊严,为什么就不能在加拿大赋予性工作者合法地位呢?加拿大社会将来是否又会出现,同性婚 姻、群婚、性工作同时合法的情况呢? 在撇开性别后而论,一个人A如果认同“婚姻的核心定义是两个人”,而另一个人B认同群婚,那么在群婚合法化后,B再找另外一个C结婚,B就连重婚、 出轨也算不上。这在道德上,对于认同“婚姻的核心定义是两个人”的A,是一种伤害吗?在此理论下,群婚就是尊重了群婚团体的权利,但同时又损害了认同“婚 姻的核心定义是两个人”的团体。 人类社会制定的运行原则,应该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这就是为什么LGBT团体在加拿大属于少数,但法律还是赋予了LGBT团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只是,如果在法律的核心认定上,可能存在损害大部分人的价值观与道德认知,这样的法律,是怎样的法律呢? |
国际 昨天 22:35
国际 昨天 22:33
国际 昨天 22:32
温哥华 昨天 11:47
加拿大 昨天 11:45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