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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灰狗公交案”的主角李伟光的律师正式递交了要求对李伟光无条件释放的请求。 2008年,加拿大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1辆从爱德蒙顿(Edmonton)开往温尼伯(Winnipeg)的灰狗巴士上发生凶杀惨案,在这辆载有37名乘客的公交车中,1名坐在车上的青年被邻座的人斩首。 据目击者说,2名乘客在不同地点上车,他们都坐在了巴士的后排座位上。年龄约30岁左右的乘客上车后一言不发,也没有在意坐在他身旁的1名不到20岁的年轻人,后者一直在专注地听音乐。 事件发生时,只见年龄大的乘客突然起身,他的眼睛也不看别处,抽出1把猎刀来,举刀就砍向身边的青年。 有乘客见此情景不禁大惊失色,也有人禁不住喊叫起来,但杀人者不为所动,继续砍杀的动作,大概砍了40-50刀,最后将受害人的头颅砍下。 此时车内开始混乱,乘客慌忙往前挤,司机也在这个时候停车并开门,让惊慌失措的乘客下车。 令人惊异的是,杀人狂徒仍然不为所动,犹如“机器人”一般地用刀在死者身上划来划去。乘客们和司机全部下车后从车外关上了门,有人立即致电报警。 为了防备杀人者逃脱,好几名胆大的乘客从外面将车门死死顶住。但杀人者仍然相当冷静,先是走到车前,见门已关上,又走到车后操起被他砍下的头颅,再若无其事走到车的前部。 有传闻称,当时凶手“举起血淋淋的头向车外乘客展示,然后将人头掷到众人面前,并且切下受害者的肉和内脏生吃。” 后经查证,凶手是当时40岁的原籍北京的华裔加拿大人李伟光。 灰狗巴士砍头凶手李伟光案在2008审理中确定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2009年3月,法庭判李伟光“无罪”,但因精神分裂症被判入住精神病院。 曼省刑事审议委员会在随后几年中逐渐恢复其自由限制,并于最后一年允许其单独居住,但依然要接受治疗和药物控制。 当前李伟光的律师已经正式递交了要求对李伟光无条件释放的请求。 李伟光的检查报告于昨日下午送到受害人母亲Carol de Delley手中,称检查官已经通知李伟光的律师申请其无条件释放。 据加拿大高级法院于1999年规定,如当事人没有表现出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就应该给予无条件释放。 该规定还称,必须有明显证据显示对公众安全没有危害才能够给予一个人无条件释放的要求。 无条件释放如果获准,意味着一切针对李伟光的起诉将不会被记录在案,他也将获得完全的自由,不必遵守任何额外的规定。 案件中受害者的母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则愤怒地对媒体表示,“(无条件释放李伟光)将是一场灾难!” 她表示,让李伟光重新回到社会是令人感到担忧之举。 据CTV记者报道,李伟光(现更名Will Baker)希望“回到中国看看”。 \之前,李伟光在接受加拿大精神分裂症协会负责人Chris Summerville的访谈时表示,自己时常“听到上帝的声音”,上帝要求他购买刀具,保护人类免受外星人袭击。当初杀人时,他相信受害青年“是外星人”,脑中的声音要求自己“杀死他”,“否则外星人会杀死其他人”。李伟光曾表示,现在自己已经听不到这些声音了。 精神病患回归社会一直是争议话题。如今,李伟光及其律师表示他通过多年药物治疗,已经完全控制了精神分裂的症状,因此,应当享有正常社会人的一切权利。但对于一位曾经犯下如此凶残的命案的精神病患重返自由,社会不可能不持怀疑态度。而李伟光的华人身份和他试图“回中国看看”的表态,更让民众心中倍加忐忑。 民众是否能接受一位身负命案的精神病患无条件地自由回归社会呢?这一问题,恐怕还需法律、病理和伦理等多领域共同探讨,方能得出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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