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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地区万锦市太古广场的一间华人零售店因长期出售冒牌奢侈品,被告上法庭。法官要求华人店主和零售店赔偿香奈儿(Chanel)公司38万元加元。华人店主提出上诉,2月21日上诉败诉,并决定不再上诉。 2月21日,加国联邦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作出一致裁决,华人店主林太太上诉失败,她须替原告支付律师费。原因是林太太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她对法院之前的判决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质疑。 太古广场“林赞记”店 林太太曾在太古广场一楼开设“林赞记”的店面。太古广场的管理部门告诉记者,“林赞记”已关闭很长时间,现在那里已经改换门庭。 联邦法院表示,林太太被起诉后,她把“林赞记”的部分资产转移到她的两个孩子名下。 香奈儿的代表律师麦唐娜(Karen MacDonald)曾告诉,无论林太太怎么转移资产,卖假货都是犯罪行为,一旦罪成,就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香奈儿多年劝阻不听 按联邦法院的文件,2006年2月至2013年6月间,万锦市太古广场的华人零售店“林赞记”多次出售冒牌的香奈儿饰品,如钱包、项链、耳环、发夹、指甲贴、手机壳等。 “林赞记”的华裔店主林太太不否认她侵犯了其他公司的商标权。早在2006年2月,联邦法院就命令被告停止出售有香奈儿商标的任何商品。 然而在2011年10月,香奈儿公司再次发现“林赞记”出售假冒商品。 同年12月,原告以书面形式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他们的非法活动。 香奈儿公司在2015年派人到太古广场调查后,把“林赞记”和店主林太太告上法庭。 2015年9月,联邦法官马蒂诺(Luc Martineau)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损害了香奈儿商标的价值。法院命令被告立即停止出售假冒的香奈儿饰品,在判决后的21天内把侵权货物交给原告。 另外,法官马蒂诺还命令被告向原告支付38万加元。其中25万元属于惩罚性赔偿 ,另外6.4万元属于补偿性赔偿 。被告还要替原告分摊律师费6.6万元。 林太太曾表示,这些惩罚太重了。她要求法院取消6.4万元的补偿性赔偿,并减少惩罚性赔偿。她认为她不应该替对方交律师费。 律师:华人店主决定不再上诉 为打赢这场官司,林太太聘请了皇家御用大律师帕克(Richard Parker, Q.C.)。 帕克告诉媒体,林太太得知法院的裁决后感到沮丧。如果林到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要花很多钱,所以她不打算再上诉。法官之前命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大约38万加元,因为此案一直在等待上诉后的进一步判决,这笔钱至目前还没有支付。帕克表示,现在这笔罚款必须要支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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