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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显示,联邦医助死亡法规生效后,稍微多于800名加拿大人在头6个月援引该法,寻求医助死亡,了结自己的生命。 联邦政府的中期报告说,医助死亡法例在去年6月17日实施,从那天到去年12月底,加拿大有803宗医助死亡案例。 去年6月前,魁北克省另外167宗医助死亡案例,该省在2015年12月实施类似法规。 联邦政府的报告指出,在那些医助死亡案例中,只有0.4%的病例是当事人自己使用致命药物,绝大多数都有医疗专业人员协助。 病人接受医助死亡服务,几乎男女各有一半,平均年龄是72岁。目前法规只容许重病患者、疾病无法治愈、自然死亡可以“合理预期”的病人,寻求医助死亡。 报告没有说明,多少人申请医助死亡,不获批准。 医助死亡申请者最常见的医疗状况,首先是癌症,占56.8%;其次是神经退化疾病,比如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占23.2%;再者是循环与呼吸系统疾病,占10.5%。 人们接受医助死亡服务,大约一半的病患在医院,37%在家中,6%在长期护理院,7%在其他地方。 大城市中心的病例约占65%,较小社区有34%病例。 这些统计数字不够全面,因为联邦政府的数据源自省、地区政府。省、地区政府负责落实医疗服务,而省和地区采用不同的报告方法。此外,报告没有统计育空、努拿乌特地区的数据。 联邦政府正在制订全国法规,管理有关医助死亡申请、医助死亡服务的资料收集和公开报告,预料明年提出。 另一方面,两级政府合作发表中期报告,在周三发表第一份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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