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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30多岁的寡妇告上社会保险仲裁庭,指联邦政府的退休金计划(Canada Pension Plan)没道理,她要等候30年,到她65岁,才能领取亡夫的遗属福利。 男子德克森(Daniel Derksen)横看竖看,活像健康的人。某一天,他胃疼求医,在4个月后死亡。他的恶性癌瘤难治,化疗、电疗或多重手术都没法挽回他的性命。 德克森死时只有38岁,他的11年妻子吉利安(Jilian)现在挑战法规,因为她无法领取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的未亡人福利。她要到联邦政府的最终上诉机构,向社会保险仲裁庭质疑法例的理据,说它没月逻辑。 在联邦法例下,不足35岁的人丧夫或丧妻,必须有孩子,或是残障,才能领取退休金计划的未亡人福利,吉利安无儿无女,也没有残障。她的丈夫去世时,她还差10周才满35岁。 那么,她要多等30年,才能领取亡夫的退休福利,额度是他退休可领取、经死亡日通胀调整的60%。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官员指出,吉利安年满65岁,可重新申请退休金计划遗属福利,如果她有残障,可以更快申请。 但吉利安现在就需要那笔钱,她要缴纳2万元殡葬费,德克森没买人寿保险,没有职场福利。他遇到车祸,要停止工作,不久后病发。此外,夫妻俩没有按揭保险。 她说:“我要出售他为我家建设的房屋,那是我们的梦想家园,我们一同打造。” 政府辩称,退休金计划遗属福利有65岁年龄限制,因为遗属无儿无女,又没有残疾,应有经济能力独自生活,可以返回职场。遗属金的原意是增加福利,帮补最没有能力恢复财政状况的人。 加拿大统计局2004年研究文件指出,高薪家庭的妇女在丧夫那一年,家庭入息锐减,“长期来说,情况可能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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