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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丈夫出轨 华裔加国上庭争500万财产

加新网CACnews.ca| 2017-8-11 11:14 |来自: 家园网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温市女状告卑妇女医院胜诉,获赔4百万。(bloomsberries/flickr)

一对中国年轻夫妇,在移民加拿大后闹离婚,妻子怀疑丈夫出轨,丈夫死不承认。一闹闹到了加拿大的法庭,这可怎么办?还有价值500万加元的财产纠纷呢?

结果,加拿大的法官裁定,驳回离婚请求;至于财产分割,法官说,加拿大法院无管辖权,他们应该去找中国法院申诉。

在加拿大生下女儿

根据加拿大卑诗省上诉法院的裁决文件,史女士与江先生1998年在北京结婚。2007年,他们登陆加拿大,成为永久居民,并在卑诗省列治文定居。约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在列治文出生,这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一家三口人都加入了加拿大籍。

2011年,全家人搬回中国大陆,每隔一段时间飞到卑诗省探亲访友。

谁知,这段维持了约16年的婚姻破裂,2014年4月,这对夫妇开始分居。

真有婚外情?

史女士称,她丈夫有婚外情,还把一家人在中国和加拿大的部分财产放在他的情妇名下,以免她获得这些财产。 江先生否认了这种说法。

2015年4月,江先生向卑诗省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他的律师提供相关证据后,法院驳回了男方的申请。他不服判决,到卑诗省上诉法院打官司。

加拿大法院无管辖权

文件显示,这对夫妇的大部分财产在中国大陆,总值超过500万加元,其中包括几套房子、几辆汽车(价值35.5万加元)、25个银行账户。不过,价值470万加元的财产被转移到江先生的名下。相比之下,他们在加拿大的财产比较少,其中包括5个银行账户和一辆价值5,000加元的旧车。

7月26日,卑诗省上诉法院的法官亨特(Mr. Justice Hunter)作出裁决,江先生的上诉被驳回。
 
法官亨特表示,江姓夫妇大约20年前在中国结婚,婚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中国,大部分的家庭财产也在中国。两人分居后,也都住在中国。他们的分歧在于如何分割家产,尤其是中国的家产,加拿大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他们应该在中国解决纠纷。

早在2015年,史女士已向北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丈夫的情妇归还属于他们的财产。约两年过去,北京法院还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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