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黄之锋被选举主任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图片来源:黄之锋Facebook) 【侨报网综合讯】香港特区政府29日在官网发布新闻公告,就2019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公告中提到,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区议会条例》第34(1)(b)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多家港媒29日报道称,有消息称此人为黄之锋。 香港特区政府在新闻公告中表示,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新闻公告中还提到,《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另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参选2019香港区议会选举港岛南区海怡西选区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29日收到选举主任蔡亮通知,指其区议会选举提名无效。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指,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区议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黄之锋参选的海怡西选区,另外两名候选人已获确认参选资格,分别是报称“民主派”的林浩波和新民党陈家佩。 “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和周庭因涉6月21日煽惑及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早前已被起诉。三人为参选区议会,10月21日到东区法院申请更改宵禁时间,获法庭批准缩短。(完) 8月6日,有市民拍到“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罗冠聪等人与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政治组主管会面。(图片来源:香港文汇网)
|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