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黎姓妇人不满陈姓前夫勾搭其他女子,假意邀他行房,却拿剪刀剪掉陈的生殖器,还将“断根”丢进马桶沖走。陈忍着痛楚喊“救命!杀人了!”救护人员紧急将他送医,但命根子已寻不回。新竹地院依重伤害罪判黎妇8年徒刑,她认为刑期过重而上诉,检方以“判太轻”也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

59岁的黎妇与57岁陈姓前夫去年7月才离婚,但她不满前夫和其他女子过从甚密,去年7月24日晚间骗陈“来个分手炮”,陈答应,讵料她乘机拿剪刀剪掉前夫生殖器,还拿盐酸朝他身上泼。

黎妇将剪下的生殖器到马桶里,再按沖水阀让“它”无蹤。警、消赶到现场,黎妇说“他是我殺的”、“我殺人了,我要準备坐牢,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得到!”因黎妇也疑有轻生之举,救护人员将两人送医。

新竹地检署认为黎妇预藏利剪,还朝下体攻击、泼前夫盐酸,依杀人未遂罪起诉,但新竹地院认为她没有置前夫于死地的意思,改依重伤害罪判刑8年。

高院开庭时,羁押中的黎妇认为“判8年太重了”,希望减刑。检方则认为黎妇没有赔偿、未获原谅,8年徒刑也过轻,希望法官改处适当之刑。

高院今维持一审见解,驳回双方上诉。本件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