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杨姓女子酒驾被员警拦停,员警要求她配合酒测,但她一连吹了50次气,要不就吹气不足5秒,要不压低头吹气,甚至索性咬住吹嘴,双方僵持近20分钟,杨女终于开口“你让我抽血好不好”。员警口头答允却没这么做,反开出新台币18万元(约6130美元)拒测罚单;杨女不服兴讼,高雄地院认定警方执法有瑕疵,撤销罚单,还能上诉。

杨女去年8月22日晚间灌3罐啤酒下肚后,沿高雄市三民区兴隆街骑车,沿途闯红灯,还摇摇晃晃,员警当街拦查,发现她浑身酒气,要求她配合吹气酒测。

但杨女一连吹了50次气都失败,一会儿吹气不足5秒,一会儿压低头吹气、发出噗噗声,不时头往下压又上仰,或咬住吹嘴,警方略显无奈地说,“小姐,妳都没有吹进去”、“妳又故意用牙齿挡住了”、“妳舌头出来干嘛啦”,又示范正确吹气方法,并厉声告知拒测罚则。

最后警方认为杨女虽配合酒测,却消极虚应不配合,怀疑她想藉推迟酒测时间,直接以拒绝酒测为由,开出18万元罚单。杨女得知后,自认愿意配合抽血酒测却被开罚单,不服气,向高雄地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罚单处分。

高雄地院行政庭审理时,勘验施测当下影像,确实看到杨女频频吹气失败,还疑似把吹嘴扯断,员警不耐烦地说,“要不要测啦?你要测就好好测,不要在那边扭头怪招一堆,拒测没有比较轻啦”,明白告知拒测第一罚18万。然杨女仍持续吹气失败、或将舌头顶住吹管。

员警随后说“小姐,还是妳要同意到医院抽血?”双方僵持10多分钟,吹到第41次时,杨女终于开口“你让我抽血好了”,陆续5度表明愿意到医院抽血,但员警没带她去医院抽血。

高雄地院行政诉讼庭认定,杨女当场5度表明同意到医院抽血酒测,难认定她有拒绝酒测,警方以“拒绝接受酒精浓度测试检定”为由裁罚,显有瑕疵,判杨女胜诉、原处分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