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演员吴秀波控股公司“幸福蓝海”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为12498741.0,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京0105执21246号。
本次执行是由于文汇津川公司与笛女公司最后一次明确分配方案系在2018年12月7日傅晓阳向文汇津川公司出具保证书时,傅晓阳作为笛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保证书的方式明确了投资收益分配方案,文汇津川公司表示认同,故应当以此作为双方约定的最终分配方案。笛女公司已经支付文汇津川公司4727587元,故尚欠文汇津川公司投资和收益款10932413元。笛女公司逾期给付款项,还应当赔偿文汇津川公司的利息损失。而考虑到幸福蓝海公司对重庆笛女公司持股80%,重庆笛女公司对笛女公司持股100%,所以法院宣判霍尔果斯笛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文汇津川(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行收益10932413元及利息(以10932413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蒋小平,注册资本约3.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影视投资等。天眼查APP十大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28%,另外,其股东中还包括演员吴秀波,持股1.5%位列第七大股东。据悉,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全资影视、娱乐内容开发、生产、制作、销售综合性公司。
据公司官网,该公司主导参与电视剧包括《三叉戟》、《冰糖炖雪梨》、《香蜜沉沉烬如霜》 等70余部,公司投资制作的电影有《让子弹飞》、《无问西东》等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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