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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周二(2日)召开记者会,介绍少年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7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包括四起刑事案例、三起民事案例。其中,一起性侵案值得关注,被告男子曾在1年3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对15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性侵,其中更包括8名幼女。日前,他已经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陆男性侵15名未成年少女。(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并非新闻当事人) 案例显示,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姓男子专门以年龄幼小的在校女学生为侵害对象,本人或教唆同案被告人雷甲、陈乙、崔丙、宋丁(均已判刑)等未成年在校学生,以介绍男女朋友为理由,或者采取暴力、胁迫、酒精麻醉、金钱引诱等手段,将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带至酒店、卡拉OK、私家车上或或野外荒地等处实施性侵。
截至案发,王男共对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包括8名幼女实施性侵犯罪17次,其中12次既遂、3次未遂、2次中止,多名被害人因遭受性侵而被迫辍学或转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男犯罪动机卑劣,为满足畸形心理,在1年3个月内,专门以年龄幼小的在校女学生为侵害对象,教唆未成年人予以协助,性侵人数、次数特别多,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男以性侵罪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指,自2016年至2020年,大陆各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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