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pify analytics ecommerce
tracking

加拿大新闻网 首页 新闻 温哥华 查看内容

回流公民居留意愿 新法下或被指虚假陈述

加新网CACnews.ca| 2014-6-16 11:40 |来自: 星岛

联邦国会众议院即将三读通过《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本地有移民律师担心,40万回流的华裔海外公民,如果入籍后没有长期居住在加国,将来也可能会被以「虚假陈述」为由,被取消加国国籍。联邦移民部目前尚未对此作出正式回应。

多伦多宪法律师加拉蒂(Rocco Galati)计划对受争议的C-24法案提出法律挑战。对此,《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总编辑、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周五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该法案部分条款确有违宪顾虑,尤其是法案赋予移民部长权力,可取消已回流海外公民的加拿大公民资格。

入籍须表明续居加国意愿

李克伦解释,根据C-24法案的5.1.(c.1)条款规定,申请入籍须表明继续居住在加拿大意愿(intends to continue to reside in Canada);若再综合10.1(1)条款规定,部长有合理理由相信,一个人若涉及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或欺诈行为、或故意隐瞒资料等获得公民资格,部长可向联邦法院寻求一个声明,即可剥夺当事人的公民资格。这等于赋予移民部将来有权剥夺海外公民的公民资格,因为他们入籍后没有长期居住,涉及虚假陈述。

他表示,C-24法案规定,申请人将来必须声明并令入籍官员相信确有意愿在加国居住,才能获批准入籍。此规定名为「有意定居条款」(intent to reside provision)。李克伦说:「这不仅对打算入籍人士有约束力,对已入籍的海外公民也有潜在隐忧。」

李克伦举例指,过去如果一个香港或台湾的永久居民在递交入籍申请后即回流原居地,就算拿到加国护照,将来入境时,移民官员或可以指当事人入籍后没有长期居住涉及虚假陈述为由,剥夺他们的加拿大国籍。

新法部分条款可能违宪

加拿大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简称CBA)已递交对修法的书面意见,表达了对新法部分条款可能违宪的担忧。李克伦也同意CBA看法,认为增加「有意定居条款」,涉嫌违反宪法公民有自由选择居住地及自由迁徙的权利。不仅如此,在他看来,这等于把公民分成本地出生公民和被C-24法案限制的二等公民两类,显然很不合适。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发言人莱萨格(Sonia Lesage)在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说,有关移民律师所提顾虑,CIC会在研究后,稍后作出回应。

据联邦国会众议院网站周五资料显示,C-24法案已通过二读,目前交由联邦众议院公民及移民常务委员会审议。李克伦预估,该法案可望在两周内三读通过,尚难预测会否修改「有意定居条款」。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的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未独立核实其内容真实性,文章也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本网提供的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财经、房产类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本网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健康、保健信息,亦非专业意见、医疗建议,请另行咨询专业意见。本网联系邮箱:contact@cacnews.ca

最新评论

今日推荐

汪小菲台北宴请马筱梅父母,一晚上花费上万元,台媒赞其出手大方

娱乐 3 小时前

结婚十五年还是恩爱依旧,夏雨搂肩袁泉被拍

娱乐 3 小时前

著名演员:父亲母亲先后早逝,北方汉子当上海女婿幸福吗?

娱乐 3 小时前

唐朝两位和亲公主为何在婚后六个月被接连斩杀祭天?

历史 3 小时前

  •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今日焦点

旗下公众号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

Copyright © 2012-2020 CACnews.c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