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宪法规定,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各省及地区政府分别负有司法方面的责任。自1970年以来,一项全国性的分担费用计画提供联邦资金来支援各省和地区法律援助计画的运作,规定了最低限度服务范围和资格标准。所有法律援助计画都为受到指控的贫穷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刑事辩护服务。加拿大司法部掌管供刑事法律援助的联邦分担费用基金。 所有这些法律援助计画,旨在为一些民事案件中向低收入人士提供法律援助。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民法范围包括家庭法(离婚、子女监护)和移民法。在其他省和地区,民法范围延伸到广泛的其他案件(行政法、房东和租户法、合同争议、侵权行为),但范围随司法管辖区的不同有所变化。加拿大的服务发展部和加拿大司法部管理不同的联邦民事法律援助捐款。 从资金来源看,从可获得资料的一些时段分析,在刑事法律援助中,联邦费用分担捐款约占各省和属地的纯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31%,在可获得资料的一些省的民事法律援助中,联邦费用分担捐款约占纯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21%。实行的原因在于,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旨在通过确保被告人有律师提供他希望进行的任何辩护,防止不适当的有罪判决。事实表明,社会对此项服务有大量的需求。 历史的证据表明在1970年以前,由于缺乏辩护人而导致错误的有罪判决在加拿大是一个大问题。随着全国性的费用分担法律援助制度的引入,有罪判决率下降了大约18%。现有的资料表明,进行辩护的费用超出了大多数刑事被告人的支付能力。在1996-1997年间,在安大略省裁决的所有刑事案件的1/4被给予刑事法律援助。在阿尔伯塔省裁决的所有刑事案件的1/3,在新斯科舍省裁决的所有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在纽芬兰省裁决的所有刑事案件90%以上,均被给予刑事法律援助。 实行的条件是,只有存在被判监禁的强烈可能性时,加拿大法律援助计画才向被指控犯罪的成年穷人提供律师。如果有罪裁定的结果可能导致缓刑,或者罚金,或者非监禁的其他惩罚,无论被告人是多么贫穷, 也不会提供法律援助。在1996-1997年,加拿大被判决有罪的犯人中只有1/3得到不同种类的监禁的判决。这意味着在大多数加拿大司法管辖区,几乎所有面对潜在监禁判决的犯人都必须被给予法律援助。所以在加拿大,刑事辩护大部分事实上成为了一种国家付款的功能。 卑诗省有“法律援助”计划(Legal Aid),是由“法律服务协会”向卑省居民提供的。该协会属非赢利的民间组织,为无经济能力支付所需律师费用的省民聘请和支付律师费用。什么样的人符合取“法律援助”,获免费律师的资格呢? 只要你遇上的法律问题,在“法律援助”条例的承保范围内,如刑事控告、家庭法律问题、难民申请、债务、人权、就业保障金、居住(房主赶你走)等等。同时你没有足够的金钱聘请律师,又无其他途径获取法律协助,你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协会”提供了很详细的符合”法律援助免费律师的个人收入标准”,如果你的收入略高于“法律服务协会”的标准,但确有经济困难,“法律援助”也会协助你付一部分昂贵的律师费用,帮你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一旦遇上法律困难,应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会以面谈的形式详细解释获得免费律师的条件,并解释法律疑难问题。如果申请“法律援助”的人不会讲英文或英文不好,可请朋友帮助打电话给居住区内的法律服务办事处,询问他们会讲中文的职员。“法律服务协会”便会支付一位合格的翻译员前去参加申请者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会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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