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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中的两处表述近日被指存在语句问题,引发网络关注。(取材自潇湘晨报) 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中的两处表述近日被指存在语句问题,引发网络关注;据了解,相关表述至少在近五年间未作调整,且其内核句式可追溯至30年前。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会研究如何改进。 潇湘晨报报导,网友贴文中提出的第一处问题,为录取通知书中的“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 该网友认为此句“决定”、“录取”、“入”、“学习”多个动词叠加,且“录取”不可接兼语结构,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 第二处争议语句为“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网友指出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一是“准时”作为状语应置于谓语“到校报到”前,而非时间状语前;二是“准时”通常对应具体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为一天时间范围,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表述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针对网友质疑,北京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感谢网友提出的建议,将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反映相关情况,后续将研究如何改进。 据报导,一份1995年的北京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显示,其表述已变为:“本校决定录取你入xx专业学习。”(与当前争议句式一致)。同时,“请你准时于x年x月x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的表述,在1995年的通知书上即已出现,与当前格式相同。这显示引发争议的内核句式至少在大学部通知书中已沿用近30年。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表示,这两处表述并非严重语病,但存在不够简洁通顺的问题。对于第一句“录取你入专业学习”,张三夕认为语句本身“说得通”,但动词叠加导致表述啰嗦。相比之下,“录取你为某专业学生”的表述更简洁,不过原句并非病句。 关于第二句的状语问题,张三夕指出,汉语状语位置相对灵活,“准时于某日到校”的表述虽不算语病,但不符合语言习惯。将“准时”或“按时”调整至“到校报到”前,如“于某日按时到校报到”,会更通顺自然。他强调,公文类文本应注重简洁明了,避免读起来拗口,此次争议中的表述虽无大错,但确有改进空间。 事件引起网友热议,许多人认同涉事文句确实拗口,“什么人写的 北大就这水平”、“确实有点别扭”、“大家认为的北大已经不是当初的北大了”、“语句读起来确实不顺,提议正确”。 也有网友调侃,“要不要?不要给我”、“只要我考上了,北大官方发的,我供一辈子”、“给我吧,我反正也看不懂这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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