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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援少将就中日钓鱼岛的最新事态表示:"应在钓鱼岛附近设立军事演习区、导弹试射区,必要时将钓鱼岛作为我航空兵的靶场。"这一讲话,不是罗将军气急败坏之下的狠话,而是相当明确的表明了中国军队应对钓鱼岛事态升级的可能方案之一。 官方媒体在发表上述讲话时,也刻意表明罗将军"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的身份,以突出其官方身份,可以认为是对日方发出了严厉警告。 用流行军事术语讲,中国的应对方案就是在钓鱼岛周边海域和上空设立"禁航区"、"禁飞区"。这一套方案的特点是:能力所及、代价不大、风险可控。 中国少将提出在钓鱼岛附近设军事演习区 第一、能力所及。 钓鱼岛距离我国温州市约356千米、福州市约385千米,我国最新型的反舰导弹射程约280公里,巡航导弹、弹道导弹射程超过500公里更是轻而易举,可以轻松的将钓鱼岛周边海域纳入导弹射程之内。 在海上拦截方面,就海军来说,无须出动大型水面舰艇,只要022型导弹艇就足以封锁钓鱼岛周边海域。该艇速度快、载弹量大、隐身性能好,在温州正好有一个快艇支队。该支队全体出动,离岸两个小时、100多公里之后就可以对钓鱼岛附近的目标实施饱和式导弹急袭。至于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出海10分钟之后就可以发动攻击。 在空中拦截方面,目前,还暂不考虑对冲绳机场进行打击,那么,中日双方的战机性能、战场条件可以说势均力敌。尽管中国可以拦截但未必能够击落日机,但是如果达到了驱离日机的效果,也实现了设立"禁飞区"的目的。 第二、代价不大。 我军无须出动海军大型水面舰艇与日本进行舰队决战,与无须出动大机群与日机进行空战,投入不大意味着风险不大。我导弹艇编队、航空兵小编队则可以选择时机,快打快撤。 由于我军导弹射程远,日本水面舰艇对我快艇、飞机没有有效打击手段(说到直升机反快艇,对比一下中国反舰导弹的射程和日本舰载直升机的航速,就知道基本上不可能)。在面对日机时,我快艇、飞机可以迅速进入撤至我陆海空综合空防、海防体系内,减少损失。 对于这种快打快撤的战法,日本最有效的反制措施就是深入我空防、海防体系内追歼,甚至是攻击我海空军基地。但是这样一来就以为着冲突升级,我巡航导弹、弹道导弹将发挥威力,考验一下日本的战区反导能力。 设立"禁航区"、"禁飞区",首先是划定了作战区域,防止战火向周边海域、上空蔓延;其次,给双方都提供了避免冲突的选择,日本如果想避免冲突,可以不进入这一区域;中国想避免冲突,则可以对进入这一区域的日本舰机以各种技术原因不进行打击。最可能的状态是,钓鱼岛周边成为中日双方舰艇和飞机的禁区,钓鱼岛事态的发展因此而冻结,这对于中日双方都是可以接受的妥协。 罗援少将:中国已经不能再以弱势执法,应以强势维权! 据香港媒体引用环球时报文章,中国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罗援少将建议,在钓鱼岛附近设立军事演习区和导弹试射区,必要时将钓鱼岛作为解放军航空兵的靶场。 钓鱼岛问题的核心是要凸显"主权属我"。"主权属我"再也不能变成一句空泛的口号,必须要落实到行动上。为此,我在解决南海问题的对策建议中曾提出"六个存在",现在在解决钓鱼岛问题上我再提出"东海版的六个存在"。 一是行政存在。建议设立"中国台湾宜兰县钓鱼岛镇"。两岸在"保钓"问题上是有某些共识的,应以钓鱼岛为枢纽连接两岸,形成大陆、台湾、钓鱼岛三位一体的生命共同体、行政共同体和主权共同体。两岸军人应携起手来扞卫"祖权",哪怕暂时不能协同作战,但就是各自为战,也可达到轮番出击的客观效果,促使日本两线作战,自顾不暇。 二是法律存在。1996年5月15日,我国政府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对南沙群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尚未宣布。我认为应该尽快宣布,起码应该进入人大法律审议程序,并对外公示。 三是军事存在。应在钓鱼岛附近设立军事演习区、导弹试射区,必要时将钓鱼岛作为我航空兵的靶场。美国在占领琉球群岛时,曾经把钓鱼岛作为美军航空兵的靶场,现在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把它作为我们航空兵的靶场? 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成功案例的。解放军某部曾经公开宣布,2010年6月30日至 7月5日,每日零时至18时,在舟山至台州以东(划定了具体的经纬度)海域,进行实弹射击训练。训练期间,严禁各类船舶进入上述海域,并听从海军舰艇的指挥,确保安全,否则后果自负。这一案例,也可以用到钓鱼岛。 军事存在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武装要上船"。为了避免渔民被无故拘捕、枪杀,渔民应该组成渔业合作社,群威群胆,集团作业,大打海上自卫人民战争。民兵、预备役要上船,可以与国际接轨,对外称渔业保安或保镖,再也不能出现渔民单打独斗、用玻璃片自卫的情况了。我们的军机军舰要到东海、南海巡逻警戒,保疆卫国,同时为我们渔民正常的渔业作业护渔护航。 四是执法存在。应尽快组建国家海岸警卫队,担当起海上执法的骨干力量。不能再让我们的海监船、渔政船与日本保安厅的准军舰形成非对称对抗。我们已经不能再以弱势执法,而应以强势维权。日本政府若"管不住"自己的"坏孩子",我们来帮他们管。 五是经济存在。应该组建钓鱼岛经济开发集团,负责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渔业开发、油气开发和旅游开发。建议发行钓鱼岛主权基金(或彩票),募集资金,用于最终收复钓鱼岛。 六是舆论存在。应广泛传播中国拥有钓鱼岛的历史和法律依据,并在联合国和各使领馆散发宣传资料。同时,建议将我国带有地标性的建筑物或有代表性的新装备,比如新建航母命名为"钓鱼岛"号。 总之,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须变被动为主动,在钓鱼岛问题上必须多出组合拳,多下"先手棋",为最终解决钓鱼岛问题积累战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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