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小时新闻排行
- 7天新闻排行
温哥华市政府下星期将引入新动议,容许建于1940年或以前的特色独立屋业主出售后巷屋,以增加市内的房屋供应并保留历史风貌。另外,市府亦计划容许业主在符合条件的“一地两户”土地上兴建后巷屋,预料上述两项新政策将为温市带来数以千计的新房屋。市议会下星期将表决是否就有关动议进行公听会。 根据目前规定,温市的独立屋业主在许可的情况下都可以兴建后巷屋,但一律只可出租而不能出售。温市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昨日表示市府职员将引入新动议,有限度地放宽相关规定。根据动议内容,市府建议所有建于1940年或以前的特色独立屋(character home)的业主只要愿意保留原来房屋,就容许把后巷屋出售,市府希望借此能鼓励业主保留具历史特色的房屋外,同时可以兴建更多后巷屋,增加市内的房屋供应。市府预计全市共有1.2万间特色独立屋符合相关资格。 市府引述去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指温哥华西区包括登巴(Dunbar)、克里斯戴尔(Kerrisdale)和阿标特斯(Arbutus)的家庭及儿童人口出现下降,相信新措施能刺激这些社区的业主兴建后巷屋,有助恢复社区生气。 温哥华首席规划师凯利(Gil Kelley)强调该计划只限于1940年或以前的特色房屋,指若房屋并不符合市府的特色屋要求,其后巷屋则不能出售,只能出租。另外他说,新措施只适用于新建的后巷屋,因此已经落成的后巷屋也不能出售。 此外,市府职员下星期会引入另一动议,容许在快乐山(Mount Pleasant)和格兰围-活特兰(Granview-Woodland)指定区域的“一地两户”(two-family)业主兴建后巷屋,在标准的33尺土地上可兴建共3间房屋,若土地更大,则可兴建4间房屋。与上述的动议一样,主房屋必须是特色屋,而后巷屋落成后可租亦可卖,预料目前约有4800个物业符合相关资格。 市府表示,虽然难以估计最后有多少业主愿意参与上述两项计划,但有信心新措施将可以为温市带来数以千计的新房屋。后巷屋建筑商Bryn Davidson表示,根据目前规定,后巷屋的面积由700至1000平方呎不等,售价可高达100万元。温市市议会下星期将表决是否就两项动议在今年9月进行公听会。
|
关注获得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新闻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