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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裔学生指控哈佛大学招生歧视,对亚裔学生录取标准高出很多的诉讼案判决1日出炉,联邦法官裁定原告败诉;联邦地区法官艾丽森‧柏若斯(Allison Burroughs)裁定,哈佛的招生程序“并不完美”,可是没有证据显示其中有任何种族意味,或有任何招生决定对亚裔造成负面影响。 提出诉讼的“学生争取公平入学”组织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对法庭“支持哈佛的歧视性录取政策”表示失望;SFFA会长布伦(Edward Blum)说:“我们相信有关文件、电邮、资料分析和SFFA在审判过程提出的证词,强烈显示哈佛有系统地歧视亚裔申请人。” SFFA表示,将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高院上次受理类似的平权诉讼案是在2016年,并裁定德州大学胜诉。 SFFA指控哈佛,对录取亚裔学生标准订得更高,有如“亚裔罚则”,却优先录取成绩较差的黑人和西班牙语裔。 这项告诉的一个焦点是哈佛对申请人主观评定的“个人评分”;原告宣称种族偏见导致亚裔一直获得较低的个人评分,使得许多成绩很好的亚裔被刷掉。 SFFA对哈佛前后六年的录取资料做统计分析,发现在各族裔中,亚裔的个人评分和录取率都最低。 哈佛辩称,它的分析并未发现有任何偏见,而亚裔个人评分偏低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推荐信较弱。 两造曾对哈佛2013年检讨招生种族问题的内部报告当庭争辩;这项报告发现,如果纯粹根据学校成绩衡量申请人,哈佛招收的学生将有43%是亚裔,可是实际比率只有19%。 SFFA说,这项报告证明哈佛明知它的招生作业种族不平等,却根本无意纠正。哈佛宣称这种报告只是“探讨性质”,并非根据完整的资料做分析。 就像许多精英名校一样,哈佛承认招生作业考虑种族因素,但宣称这只是许多考虑因素之一。 这项审判难得的暴露哈佛机密的录取程序一些内幕,包括哈佛偏袒有钱人和特权阶级;在因本案公布的连串电邮中,一些哈佛人员公开讨论向申请人募款的展望。 一个募款人员在一系列电邮中,向招生主任指出有个申请人的家庭曾捐出870万元,不过这家人不可能再大笔捐献。 许多精英大学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以促进学生的多元性质,而它们都密切注意哈佛的案子。法官的裁决使它们暂时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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