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众如今网络发言百家争鸣的盛况,可以回溯至1996年立法通过的联邦法律;当时谷歌(Google)根本还没诞生,后来创办脸书(Facebook)的查克柏格(Mark Zuckerberg),只有11岁而已。

联邦法律“通讯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章,堪称对言论管控影响最为深远的法条;正是这个法源基础,让脸书、YouTube、推特(Twitter)以及无以计数的网络业者,从此蓬勃发展,成长茁壮。

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仇恨言论也包括在内,但“通讯端正法”第230章则为网站经营业者撑起免责保护伞,让业者不会因为网友在网站上的发言,而须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在网络领域里,可以看到仇恨言论网站、反犹太人言论、种族歧视论坛的存在; 德州艾尔巴索(El Paso)2019年8月发生大规模枪击屠杀,枪手作案前便在极右派网络论坛8chan贴文,预告行凶企图。

“通讯端正法”第230章法条规定,网络业者可以对于网站进行管控,但不必为出现在网站上任何言论概括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条文规定,如果内容涉及犯罪,例如张贴儿童色情、违反智慧财产权,法条则不对网络业者提供免责保护。

两党都有议员提出修法要求,只不过出发点并不相同。部分共和党籍国会议员主张,科技公司现在已不能再躲于法律保护伞下,因为这些业者刻意打压保守派言论,明显违反法律精神。

民主党国会议员则说,不管规模大小的网络业者,对于移除争议内容、解决网络骚扰问题,都没有严肃以对,因为业者可拿“通讯端正法”第230章当做挡箭牌。

波士顿大学法律教授西特朗(Danielle Keats Citron)指出,呼吁修改第230章的声浪已出现多年,随着时间发展,终于发展到较有具体政治意愿着手修法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