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长白思豪1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在听取多方民意后,将对市警随身执法摄像头的使用和信息公布条例进行调整;新规中,若警员在执法时涉及使用武器或武力导致被执法者死亡或受伤,市警必须在30天内公开摄像头中的信息;会先行通知被执法者的亲属,他们有权在公开前观看录像。

2017年市警将首批随身摄像头加入执法程序,原因同样是在“拦截搜身”政策执行中,警方被指责拦住者多为非洲裔或西语裔。

白思豪表示,市警到2019年底,已在全市所有巡逻及特殊小组中将摄像头投入使用,有超过2万4000名警员在每天的执勤中必须将摄像头调为工作状态,属于全美普及摄像头最广的执法机构。

在现行规定中,市警无须强制公开摄像头中的执法纪录,但若涉及死亡或受伤严重的案件时可由总局局长在30天内做出是否公开的批覆;另外的情形为,公开信息可能有助于解释公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以及帮助执法者更好的保证社会秩序与稳定。

而当天白思豪宣布的新规则明确表示,从即日起,摄像头中的所有的音、视频须在30天之内公开,如果案件涉及了警员使用其配枪开枪或很可能开枪伤害被执法者、使用电击枪导致被执法者死亡或受伤、以及使用制伏动作导致被执法者死亡或受伤。

白思豪指出,符合上述条件的,警方30天内会将视频在网络上公开,所有人都有观看的权利;至于视频中所涉及到的平民,警方会先行通知其家属,他们有权在信息公开前先观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