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事务所Fierberg National Law Group律师尼利(ChloeNeely)指出,在进行性行为期间的共识(consent),一直在变化,受害人很难让陪审员明白、亦难以证明“共识”是否存在;把擅自脱下安全套行为民事化,有助把这个复杂概念编入法律中,亦可以把入罪门槛降低,同时帮助受害人。
美国民权律师布罗兹基(Alexandra Brodsky)四年前在哥伦比亚大学《性别与法律》期刊(Columbia Journalof Gender and Law)撰文,讲述性交时擅自脱下安全套的严重性,引起美国对有关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