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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晚,海南文昌市文城镇有3人在一饭店食用蟾蜍后出现中毒症状。 10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文城镇政府了解到,3人食用蟾蜍之后中毒事件属实,目前已有1人死亡,其余2人仍在抢救中。 文城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正在有相关部门去对接,家属也会跟我们镇申请一个救助,目前镇食(品)安(全)部门正在配合文昌市食(品)安(全)部门处理此事。” “癞蛤蟆这个东西来说是不能违法捕捉的,如果是个人行为,个人需要担责,如果是饭店的经营行为,我们要对饭店进行一个违法查处,还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工作人员补充。 17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表示送往医院的两人昨日还在ICU,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ICU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方便告知病人情况。 根据海南网官方报道,“文昌确实有3名村民食用癞蛤蟆后出现中毒症状,痛心的是1人已经死亡。经鉴定他们3人是吃癞蛤蟆导致中毒,另外2人还在医院抢救。” 10月15日,文昌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张某奋在文城开了一家饭店。10月13日晚,张某奋和同村的张某及文昌市昌洒镇的一位朋友一同吃饭喝酒,并食用他们自己捕捉的癞蛤蟆。饭后不久,他们3人便出现剧烈腹痛、呕吐和腹泻的症状,立即被送往文昌市人民医院抢救。医生经初步诊断是食物中毒引起。 10月15日,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陈医生告诉记者,经医学鉴定,张某奋是食用蟾蜍(即癞蛤蟆)导致中毒,出现休克和呼吸、循环衰竭等症状,目前还在全力抢救。 如今,张某奋的病情依然没有明显好转,仍处于生命危险期,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普通家庭难以承受。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张某奋的家人恳请社会各界好心人士能够伸出援手,帮助她们一家渡过难关。截至目前网友已捐款6万余元左右。 据了解,癞蛤蟆学名蟾蜍,属水陆两栖爬行动物,皮肤粗糙,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皮脂腺,在耳后的一对最为发达,称为耳后腺,其分泌的白色乳状液体或黄色液体——蟾酥,就是蟾蜍毒性的来源。 蟾蜍喜湿、喜暗、喜暖。白天栖息于河边、草丛、砖石孔等阴暗潮湿的地方,傍晚到清晨常在塘边、沟沿、河岸、田边、菜园、路旁或房屋周围觅食,夜间和雨后最为活跃。野生蟾蜍不仅是农作物、牧草和森林害虫的天敌,而且是动物药——蟾酥的药源。但要合理开发利用,不能乱捕滥捉。 “野生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 15日中午,文昌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0月,国家林草局就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于蟾蜍等19种野生动物,《通知》规定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养殖。对于这19种野生动物,另外,《通知》还要求林草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潇湘晨报记者黄康睿 满延坤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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