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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自由党省政府日前宣布,自8月2日起,海外个人或外资机构登记购买的大温住宅物业,将要额外支付15%的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这可以说是继讨论空置房屋税之后,又一个官方动作,也是通过行政手段来试图遏制高房价的一种努力。 笔者钦佩省府上述做法,理解省长简蕙芝(Christy Clark)和财政厅长麦德庄(Mike de Jong)的相关阐述,新法规定税收所得投入一个基金,用于可负担房屋及租赁住房等项目,可以说利国利民。省府所为并非如某种舆论曲解的那样,急于在房价大战中分一杯羹而自肥。笔者也不认同某些地产界人士的看法,他们认为新例较预期严厉,且出台仓卒,或将导致楼市不稳。乱世重典是有所作为的表现,刑赏不彰才是楼市失稳的重要原因。如果因为严管而被抨为动乱源,就本末倒置了。这次新法出台谈不上促急,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温哥华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就认为,省府限制海外买家措施姗姗来迟。其实不管什么时候推出,都有个当下,对地产界和经纪们都有猝不及防之感。 照理说省府上述举措并非脑瓜子一热凭空而出,也算有理有据,理据之一就是房屋优先倡导(Housing Priority Initiatives)《28号法案》(Bill 28),该法案目的在于解决卑诗高昂楼价和出租房屋空置率极低问题。 正如世上许多事情一样,后续效果与最初动机不能划等号。笔者在肯定省府决定的良好动机的同时,也对其所带来的效果不无质疑,通过政府行为遏制炽热的楼市炒风,存在值得商榷的空间。 笔者这次倒认同卑诗新民主党(NDP)党领贺谨(John Horgan)的看法,他认为省府新法把关注点集中到“海外买家”而非“海外资金”,有可能失焦。凡事就怕细究,表面看规划不错,但落实起来就会暴露实施过程中的软肋。比如靠洗钱到海外购置房产的人来说,金钱本身来路不明,动辄以千万计,哪里在乎百分之几的物业转让税,即便罚个最高额度十万二十万,更不在话下。所以新法也可以理解为“防君子不防小人”条款,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大炒特炒了。还有此举会给一批律师提供新的发财机会,因为有的买家或上诉被侵犯相关权益,会出现一批类似官司。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也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特殊环境所积习而成的“生存智慧”,这套“本领”有时法制国家难以理喻,现实中更难以招架。再比如新法最大得益者很难是本地遵纪守法的普通省民,也不会是政府部门,很可能会由此在本地居民中,催生出一个新的既得利益群体,这个群体借对海外增收物业转让税,寄生在海外购房者身上。他们会与拥有实力的海外购房者形成利益共生关系,各取所需,糊弄的对象就是政府。政府或许会警觉这方面的漏洞,加强防范措施,可是防不胜防。 就卑诗省具体情况来看,在节流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开源,双管齐下才能对症下药。加拿大不像中国人多地少,而是人少地多。正如经济学家茅于轼日前在高贵林所言,加拿大不存在楼市泡沫化的问题,应该开发房屋建设的潜力。因此笔者认为,政府的功能应该是维持经济秩序,而球员兼裁判两者存在矛盾。进一步扩大房源才是正道和王法,才是广大民众的真正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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