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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来,就听闻二埠华人坟场遗址问题,当地官府明知道这是一块有历史价值的地界,仍然要在上面大动土木之工,很有些鹊巢鸠占的味道。尽管有华人社团出面为其交涉,但却被推三阻四,一直在各部门之间踢皮球。 最近更吊诡的是,卑诗省府在计划重建的二埠中学(New Westminster Secondary School)图则上,把该处地底华人坟场位置与白人坟场涉嫌调包,误导公众,如让其落实,他日建校时白人坟场遗址顺理成章得以保留,而华人坟场遗址有可能整个被铲掉。 如果上述做法属实,甚至有意为之的话,就太不够意思了,尽管当事人没有明说,也恰恰凿实了二埠华人坟场遗址问题久拖不决的深层原因,内藏着一种隐蔽的歧视和漠视。 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卑诗省历史的话,就会清楚二埠是加西最早的城镇中心之一,起步要比温哥华早,最早的温哥华市政府于斯建立,也是本地华人早期人口较多的聚集地之一。只是后来不幸发生了一场大火,温哥华市政府才被迫迁址到现在的地方。当时不少华人先侨早年被征人头税,受尽歧视,死后就埋骨于菲沙河畔的二埠现址。 按照中国固有的传统,死者为大,死后遗骸应该得到适当的保护,否则就是大不敬了。此乃一种“先人入土为安,才能福泽子孙”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安葬在二埠的那些华裔先侨,生前曾遭遇到不公正的对待,身后却面临不得安宁的处置,人为延续着不公正的歧视。尽管联邦政府和卑诗省政府先后对“人头税”和华人历史上所受到过的不公正对待进行了道歉,但不公正对待的后遗症并没有消除,还以一些形式变相地表现出来,二埠华裔坟场问题就是其一,值得人们从一个侧面加以关注。 据悉有关华裔社团已经将其立场转告给卑诗省教育厅长贝尼尔(Mike Bernier)和二埠督学顿肯(Pat Duncan),主旨就是不允许华裔先侨的尊严再被践踏,那样做的话也是对华人社区的冒犯,对此不能保持沉默。值得提及的是,这方面的主要责任应该由省府承担,因为其方案都是由省府来谋划和拍板,地方政府跟着唱和而已。 今年年初卑诗祖裔协会(Heritage BC)公布获选的21个华裔历史遗址,二埠华人坟场当在其中,只是被错误地划归为二埠近第10路(10th Ave.)上半地段,实际上应该靠近第8路(8th Ave.)下半地段。这样一来他日改建二埠中学时就有被铲掉之虞,应该呼吁以省府名义对华裔先侨骸骨予以保护,他们无法越洋跨海回归故土,至少要能够得以在此互相守望,于我们后来者亦脸面有光。 年前在温哥华马宝区(Marpole)改建公寓时,先后挖出4具原住民先人遗骸。于是众多原住民在固兰湖街(Granville St.)夹西70街处集合游行,抗议发展商计划在位于西南海旁大道(SW Marine Dr.)1300号路段附近的马斯琴部落(Musqueam)原住民“埋骨圣地”兴建公寓。马斯琴原住民部族酋长坎贝尔(Ernie Campbell)当时就指出:“埋在这块土地下的不是垃圾,那是我们的先人!”他并且批评温哥华市政府根本不该发出建筑许可。 同样是祖先坟场问题,由于原住民的游行抗争,最终获得了政府方面的让步,至于所谓施工单位,还是以政府马首是瞻。为什么原住民的抗争就能够起到作用?就能受到重视?由此可见争与不争,谁出面争,存在着很大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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