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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宗牵涉「摩货」的地產交易官司,透露了「摩货」交易的典型内容。一名华裔屋主在2015年以510万元出售西温豪宅,但其后发现房屋在3个月内被两度「摩货」(shadow flipping),成交价推高至630万元。屋主入稟卑诗最高法院控告华裔地產经纪和买家,指经纪串通他人「摩货」,令他金钱上蒙受损失,故拒绝如期成交。但被高院法官裁定败诉。屋主其后提出上诉,上诉庭以审讯程序出错為由,裁定屋主上诉得直。 根据法庭文件,姓蔡的屋主在2015年5月16日透过张姓地產经纪以510万元售出位于西温「英属物业」(British Properties)Eyremount Dr. 的一间豪宅,交屋日期為同年10月30日。但是,该豪宅之后分别在交屋前的7月15日和8月11日被转售两次,第一次的成交价為570万元,第二次更推高至630万元。另外,蔡姓屋主于7月份签署了协议,获同意把交屋日期延至同年11月30日。 蔡姓业主向法庭申诉,他的英语和眼力都不好,不知道在买卖合约和之后的延期协议上都写有条款,容许新买家在毋须通知原屋主的情况下将豪宅转卖,又指张姓经纪没有向他解释条款内容。但张姓经纪则向法官说,曾经向蔡姓业主解释过合约的内容,并且更知会对方豪宅已经转手一次。 蔡姓业主称,当他从律师口中得知豪宅曾遭两次「摩货」后,便决定把房屋收回不卖,故在11月30日协议交屋日期当日,蔡氏并没有按合约完成买卖手续。 蔡氏并入稟卑诗最高法院,控告张姓经纪和第一位张姓买家串通,以不实陈述诱导他以510万元出售房屋,要求法官准许解除买卖合约。 另一方面,张姓买家亦入稟法院,要求法官颁下合约执行令。案件于去年审理,高院法官当时以买卖合约上均有蔡和张签名作实為理由,判定為有效合约,因此裁定蔡败诉。 上诉庭裁定原审程序出错 蔡不服裁决,提出上诉并获批准,案件于本初月进行审理,上诉庭法官在上周宣布裁判。 上诉庭法官指出,原审法官曾指出由于两人的法庭申请有互相影响的作用,即若蔡获准解除合约,就不能颁下合约执行令,相反亦然,因此法官必定要同时审理两宗申请,避免出现混淆。 但上诉庭法官指出,根据原审判词,认為原审法官并没有履行该决定,只是处理了张姓买家提出的合约执行令申请。由于审讯程序出错,故上诉庭裁定蔡姓业主上诉得直,毋须履行原审法官之前颁下的命令,而蔡亦可获豁免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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