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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凉”引爆影视乱象 崔永元:证明大轰炸就是大欺诈

加新网CACnews.ca| 2018-10-4 09:58 |来自: 侨报网


中国知名影星范冰冰近日因逃税被罚款8.8亿元(人民币,下同),然而却有网民质疑为何她没有受到刑罚,对此官方媒体发文做出了解释。而随着范冰冰事件幕落,背后的中国影视行业乱象也引人深思。

2017年10月28日,首届平遥国际电影展启幕,范冰冰亮相红毯。(图片来源:范冰冰新浪微博)

范冰冰为什么被没有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税务部门10月3日公布范冰冰案情况,范冰冰被责令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逾8.8亿元。开出巨额罚单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官媒新华社给出了解释。

范冰冰案是中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

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其中针对范冰冰拆分合同的行为开出的4倍罚款达到2.4亿元。

根据中国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阴阳合同’是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因此税务部门对于范冰冰拆分合同的处罚较为严厉,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起到强烈教育警示作用。

为何对范冰冰处以行政处罚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同时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说,刑法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中国税收安全。目的在于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说,范冰冰案对那些藐视税法、心存侥幸的人来说是一个强烈警示,对广大公民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此前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6月底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影视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范冰冰的偷逃税行为也引发业内反思。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冰冰凉”背后的影视行业乱象

如今,范冰冰逃税幕落,而热点事件背后的行业乱象也愈发无藏身之处。偷漏税之余,当下的影视行业内,市场“失灵”,天价片酬、投机操控不断。

10月4日,微信公号“侠客岛”发文盘点这其中的一系列问题根源。

天价片酬

当前影视行业内部,明星揽入腰包的片酬动辄“千万级”,影视明星实际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之巨大已经不言而喻。并且,在不规范的行业环境下,除了“阴阳合同”之外,很多千奇百怪的规避税务监管的手段也因天价收入渐次生成。

据轰动一时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明星的合计年收入已超过22亿元人民币,100位名人一年的总收入更是高达70多亿。

影视明星的片酬达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成本预算的三分之二以上,已是中国影视行业的家常便饭。

这一切“天价”乱象所折射出的,恰恰是中国文化娱乐工业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

产能过剩

根据《2018年中国电视产业报告》,2017年国产电视剧生产总量只有13475集(2004年全年电视剧产量尚且为12265集)——几乎是跌回了中国影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初的起点。

与产量大幅下滑同步,产能过剩、粗制滥造、制片成本不断攀升等现象必然形成巨大的行业泡沫,潜藏于整个影视行业之中。

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未止步于电视剧领域,在中国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内,其也同样存在。

中国整个电视行业的广告市场规模已停滞在千亿左右规模,从2014年开始增速就基本为负;而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会员付费这两项主要收入即使叠加,也很难保证网站实现盈利。

行业造假

明星天价片酬加之扭曲的行业现状,势必会大幅挤压拍摄、制作等本应是更重要环节的资金投入比例。与此同时,由于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直接影响着从电视台、视频网站到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综艺节目的广告招商等种种利润收益,天价片酬所带来的“压力传导”,几乎无法避免地会引向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的——全面造假。

对于中国影视行业而言,“阴阳”合同、天价片酬、产能过剩、金融投机等层出不穷的行业乱象已经充分说明,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在这一行业内已经失灵。市场并不万能,纯粹意义的市场经济也有其无法根治的弊端。

范冰冰被罚后 崔永元发文回应

在税务部门通报了对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的调查结果后,最先揭露演艺圈逃税内幕的崔永元发布了一条微博称:“事实再一次证明,(大轰炸)就是大欺诈,参加欺诈的目前已有一人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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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崔永元针对范冰冰案的微博回应。 (图片来源:崔永元新浪微博)

而范冰冰在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后,近日有媒体曝出她的“成名史”。

《北京青年报》3日报道,1996年只有15岁的范冰冰参演了首部电视剧《女强人》踏入演艺圈,随后范冰冰遇到了让她一举成名的戏《还珠格格》,16岁的范冰冰在剧中扮演了丫头金锁,这部戏让范冰冰早早成名,却也让她开始理解演艺圈的“残酷”。

当时范冰冰与琼瑶公司签了8年合约,但范冰冰并未得到预期多的表演机会,于是范冰冰要求解约,在法庭的协调下,范冰冰赔付了20万的违约金,琼瑶当时还说出了“范冰冰只有演丫鬟的命”的气话。

年少成名,且发展顺利,范冰冰早早就成为一线女星,不过,“人红是非多”,从出道以来,范冰冰便伴随着整容、绯闻等不少负面新闻,成为多年的“话题女星”。

而性格使然,范冰冰不甘于仅做个演员,所以,她打官司,做制作人,做老板,被称为“范爷”,多次登上福布斯名人榜。

2007年,范冰冰留下一篇《万箭穿心,习惯就好》,就此关闭博客,同年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开始建立自己的品牌,范冰冰工作室是中国首个艺人主导的工作室。而慢慢的,范冰冰也由小工作室的负责人,变为了有多家公司的“范老板”。

范冰冰曾经感谢“黑”她的那些人,感谢这些人给她这么强的战斗力,去战胜自己很多在生活里面不可能战胜的东西,“我这个人就是越有压力越有动力,我觉得确确实实让我在生活中更好,工作当中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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