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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婚到底有多可怕?现实比电影更恐怖...

加新网CACnews.ca| 2020-8-23 10:53 |来自: 好奇心实验室

2016年夏天,河南某地,老杨的老伴去世后下葬在自家耕地旁,因为他想平时下地的时候多看看她。她老伴走的时候53岁。老伴的坟墓由风水先生选址,头朝西北,脚踩东南,有阳光和小草相伴。



坟墓主体外围磊砖,拢土成包。老杨和家人经常给妻子换花圈,并把一些吃的放在坟前。

结果,到了2017年6月1日这天,老杨来到地里干活,像以往那样看向老伴儿的坟墓,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

花圈的位置变了。

这个小小的细节使他暗生疑窦,他来到坟前,发现花圈下的土换过了,骤雨新落,坟墓仿佛新坟初立,出现了微微的塌方。

老杨立马感到不对劲,他决定挖坟,以看看老伴儿的遗骨。结果挖到一半,他双腿一软,直接瘫倒在地。

妻子的尸体不见了。

老杨惊魂未定,强自按捺住内心的恐惧告诉自己:妻子已经去世了,已经走了1年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人死不能复生,不过,难道妻子没死?

她是从土里爬出来了,还是变成了鬼?

他二人夫妻和睦,伉俪情深,妻子的鬼魂一定也是因为思念自己才来找自己,不会是想害自己……

老杨胡思乱想间,觉得自己应该报个警。

结果真相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妻子的尸体被人偷了。

她被人夜间从土中挖出,被人背着连夜离开中原,北上华北,卖入河北、山西,或者陕西。

为了完成火化指标?为了拿去做城里人的什么实验?老杨想不通。

结果,买主不为别的,只为将妻子的尸体“另嫁他人”。

这就是“配阴婚”。

配阴婚:9102年的恐怖故事

12月,凛冬已至。这两日,一则诡异的新闻悄然爬上了人们的社交媒体时间线。



阴婚暗网?……叔不禁皱起了眉头。

阴婚又叫冥婚,或者鬼婚,咱80后90后对该概念的所有印象,可能都是来源于鬼片。

为了回顾一下这个鬼故事题材,我重新看了林正英电影中的红白双煞片段。

上世纪末的糟糕画质与简陋的服化道,仍然将我死死钉在了屏幕这头的椅子背上。

看到最后我不禁安慰自己:还好这个吴君如会功夫!



艺术来源于生活,现实比电影更恐怖。

自2017年来,河南某地的尸体经常被窃,被盗的尸体均为女尸。窃尸贼连夜刨坟,连七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不放过。

为了保护自家亲人的尸体在地下躺得安稳,当地村民在亲人(比如老母亲)下葬后,通常会在坟墓边建棚子轮流看守几个月,甚至还会给坟墓安装上摄像头。

盗尸案甚至影响了棺材生意。当地殡葬行业从业者表示,这些年,水泥棺材成了棺材铺的香饽饽。

这类棺材由水泥、石子、水洗砂,甚至钢筋混制,十分有利于防盗。



但这也没用。

寻找尸源的人,盗窃尸体的人,给尸体说媒的人,买尸体的买主,这一环扣一环俨然形成了“产业链”。

叔真的不懂这帮人图啥。你说他是真迷信吧,却还敢做“盗尸体”这种勾当,连老太太都不放过。

先是干了五六十年农活,后又跳了二三十年广场舞的老太太,万一一个猛子被气活过来,那腿力你就不怕?

你说他不迷信吧,亲戚都去世了,还得给他在阴间配个媳妇。

这个阴间娶媳妇有没有用咱不说,娶媳妇你总得过问当事人意见吧,欺负当事人不能开口说话是吗?

据说有的“年轻貌美的尸体”,还会被争得头破血流,搞大拍卖。

某位“媒人”透露,前两年一位20出头却不幸去世的女孩,像个牲口一样被人拍卖掉了。

10万元作底,价高者得,最后拍了12万。

诡异陋习与死人的包办婚姻

一个河南小小地区的尸体被盗,还不是中国阴婚市场的全部。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9年到2015年,至少有23起刑事案件牵涉“阴婚”,山西和陕西有配阴婚的陋习,买主颇多。



刚去世不久的尸体,叫“鲜尸”,平均价格8万。

死去一段时间还没露出白骨的尸体,叫“湿尸”,能卖5万。

皑皑白骨,死去多年的尸体是为“干尸”,只能卖2万。

此外,高学历,相貌佳的新鲜女尸,可遇不可求,有的时候,15万以下连骨头都见不到。

2007年,还发生过震惊全国的宋天堂为卖尸配冥婚杀人案。宋天堂“送你上天堂”,先后杀害6名智障女性,只为人死后把尸体卖了赚钱。

给死者配阴婚的逻辑是什么?不同地区的说法还不一样。

“配阴婚”的习俗可以上溯殷商,无数民间故事都寄予了封建社会老百姓“视死如生”的观念,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比如《牡丹亭》。

盗尸配阴婚案发地的北方人多认为“祖上有孤坟,家里有孤人”。

要是家里有人未曾婚娶便下葬,就会影响家族其他人的婚配。做生意的商人,也会通过给家里的死人娶妻的方式来“转运”。

江浙乃至台湾一带,认为未婚女子死去后无着无落(毕竟不算自己家的人,但却没有“下家”),会寂寞难耐,化作厉鬼,所以必须给她配阴婚,这叫“娶神主”。

方法是把一个红包扔到地上,碰到哪个贪财的男人捡起来,就从旁边冒出一群人来把你簇拥到家里配婚。

哪怕男子已经娶妻也无所谓。有的时候,碰到娘家势力大的,还要把“阴妻”视作原配,把长子过继给她。



觉得好惨一男的是吗?女的更惨。

清代,福建泉州一带的阴婚,已经畸形到“娶烈女”的地步。

男女双方订婚后,男方忽然死亡,女方无法违约另嫁的,只好作为烈女被男方迎娶。

新婚当日,女子身着凤冠霞帔,乘坐红色花轿,被抬到男方家里。



然后脱下喜服,换上丧衣,到厅堂就着牌位拜天地,拜公婆,还要与男方家人一同痛哭。

仪式结束,女子住进“烈女房”。

该处房门紧闭,窗户遮掩,她将终日不得出门与外人接触。唯有婢女陪伴左右,相伴终身。

“配阴婚”,原本是亲人对已死之人的爱的表现,但为什么会这么恐怖呢?

因为这极个别地区的配阴婚,确实离我们的日常逻辑太遥远了。

要知道,破除包办婚姻,扫清不合理的婚丧嫁娶制度,都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啊。

现在想想,那些老港片里面的冥婚女鬼,肯定都是给气的:“我活着的时候天天催婚,现在死了也不放过,我要掐死未婚夫!”

叔最后想讲个事儿。三国时期,曹操最爱的儿子是曹冲,无奈此儿少年夭折。

刚好手下邴原的女儿也病死了,曹操就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合葬吧。

此时曹操权势滔天,雄踞北方,与他结为亲家,天下人想要还来不及呢。

结果邴原一介儒生,手无寸铁,却婉拒了曹操的请求。理由是,自古以来,我们的传统与礼仪就反对这类事情。

配阴婚,从来都不属于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的传统习俗。

对于死去亲人的纪念,是要建立在先让活着的人过得好的基础上。

不能将莫须有的死人的快乐,建立在活人的痛苦之上,不论是让年轻少女守寡,还是盗窃尸体,让活着的亲属惶惶不可终日。

孔子他老人家一向被认为顽固,他固守着前朝缥缈的礼仪制度,在春秋乱世,只有满肚子不合时宜的仁义纲常。但他对待生死的淡泊态度,仍可在两千载以后的今天,劝诫那些以“传统习俗”自居的配阴婚者:

“未知生,焉知死?”

资料来源:

上海新闻晨报、新京报、搜狐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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