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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官斥责两户人家﹐说他们的行為活像小孩﹐為了狗粪对簿公堂﹐在多伦多市豪宅区闹得水火不容。 法官说﹐这宗民事案的「重点」是「捡拾粪便」﹐两名业主控告对街户主处理狗粪不当﹐将动物粪便拋入邻居垃圾箱。 原诉人住在森林山(Forest Hill)豪华住宅区﹐呈堂保安录影机证据显示﹐1头狗在他的住所旁边草丛洒尿。法官摩根(Ed Morgan)写道﹐案件「从此闹大」。 法庭证词指出﹐两户人家积怨多年﹐原诉人抱怨﹐答辩人在他的屋子前面停车﹑在他家门前驻足探望﹐或是拿?录音机﹐在他家旁边走动﹐灌录人家谈话。 摩根写道﹐答辩人是精神病学家﹐他与妻子似乎喜爱窥探邻居﹑石油公司行政人员夫妻的私事﹐触动他们的「神经」﹐甚至过火到假装拍照﹐拍摄他们的屋子。 法官驳斥原诉人﹐说那些事情不值得打官司。 法官写道﹐两户人家「只需要1个严厉的幼稚园教师」﹐不用上高等法院聆讯。 法官在周二发表裁决书﹕「拾粪扔进邻家垃圾箱﹐不构成索赔案﹔家犬罗维尔(Rover)在邻家草丛洒尿﹐不构成索赔案。」 原诉人莫兰-琼斯(Paris and John Morland-Jones)夫妇﹐与答辩人塔克(Gary and Audrey Taerk)夫妇对簿公堂﹐法官摩根未有掩饰他对两户「有教养专业人员」的不满。 指浪费纳税人资源 「他们生活富裕﹐但是他们的行為像小孩。现在﹐这件事情耗费一整天﹐法庭本来就很忙﹐他们这麼做﹐就是浪费纳税人的资源。」 法官指出﹐两户人家為了这场争拗﹐已花掉「数以万元计」律师费﹐他不判任何一方堂费。摩根说﹕「各方理当承担自己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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