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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男友摇死婴儿案 专家不排除男婴遭摇晃

加新网CACnews.ca| 2016-11-17 10:23 |来自: 星岛日报

华裔青年沈活彬被控于2014年6月二级谋杀前女友所生5个月大男婴黄烨林(Ye-Lin Huang)一案,昨天由控方传召最后3名证人出庭作供。其中两名医学专家证人再次确认,尽管婴儿头部未发现外伤,其死亡原因的确是头部创伤。


昨天上庭的首位证人拉姆锡医生(Dr. David A. Ramsay)是神经科法医病理学家(neuropathologist),参与了死者验尸过程中,对脑组织和眼组织的显微病理检查。他在作供时表示,在病理检查中发现婴儿大脑受损伤,视网膜及眼球后视神经出血,硬脑膜下出血(subdural hemorrhage),连接大脑组织与脑膜之间用以传递血液和讯息的通道有撕裂伤。

他表示,上述视网膜及脑膜出血征状是脑部创伤所引致。透过综合分析各种因素,以及对比其他有外伤情况下头部创伤导致出血的典型案例,可以断定在本案中,即使婴儿头部没有瘀伤、骨折等外伤情况,其出血情况仍是由脑部创伤所引致。他认为创伤可能由两种情况导致,一是摇晃婴儿头部,而婴儿的颈部肌肉控制力弱,导致颅腔内出血,二是婴儿头部直接撞击到柔软物体表面。

另一证人德克斯医生(Dr. Peter Dirks)参与了在病童医院深切治疗部(ICU)对男婴的抢救过程。他作证时亦表示,男童就医时脑部严重受伤,有硬脑膜下出血,在大脑组织表面也存在出血凝结(blood clotting)等情况,且伤势严重,无法透过手术进行救治。

最后一位控方传召证人是多伦多警队一名女警。她于6月9日下午6时55分抵达病童医院,其后目睹医生宣布婴儿死亡的全过程。法庭昨天公布由控辩双方共同确认的基本案情显示,男婴于6月9日下午7时50分被移除抢救设备,其后不久宣布死亡。男婴黄烨林于2014年1月4日在士嘉堡全科医院出生,他于2014年6月7日被紧急送往士嘉堡全科医院就医,因情况危殆而转至多伦多病童医院抢救,至死亡时前后在两家医院经过大约50个小时的救治。

被告沈活彬于2014年6月8日将其使用的手机,自愿(voluntarily)交给多伦多警方,同一天接受过警方问话。在婴儿死亡后,警方于11日对他提出控罪。警方于6月12日早上7时留言给他,要求其向警方自首。6月13日早上6时45分,沈活彬到警署并依控罪被逮捕。沈活彬于12日即他向警方自首前一日,将其个人物品和汽车送到姐姐家,但当晚并未在该处留宿。警方于13日前往其姐家找到属于沈活彬的汽车及其私人物品。

警方由男婴母亲徐君燕及被告沈活彬的手机中,分别提取了电话通话、文字短信及“微信”(WeChat)的语音、文字通讯纪录等作为呈堂证据。当中显示沈活彬在案发当天,即2014年6月7日晚间8时35分及6月8日凌晨零时50分,曾两次与徐君燕通电话。

庭审至昨天结束时,由控方传召的证人已全部出庭作证完毕;庭审于今天继续进行。案件焦点转至被告沈活彬本人是否会亲自出庭作证。

其代表律师罗曼(Paula Ann Rochman)并无向记者透露被告是否会出庭,以及辩方会传召哪些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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