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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以来,悲剧就在持续不断上演。 新闻机构ProPublica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已有多名女性因堕胎禁令丧生。 就在三个月前,又有一名新的受害者出现。她名叫Adriana Smith,30岁,来自佐治亚州亚特兰大。 和其他孕妇的遭遇不同,她不是因肚里的孩子而死,而是“求”死不能…… 后来隔天一早,Adriana就出事了。男友醒来就听见她呼吸困难,在睡梦中发出类似漱口的声音、喉咙里咕噜咕噜的。 这次再去医院查看,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 CT扫描显示她脑中有多处血栓,本应该通过手术治疗,奈何为时已晚,没多久,医生就宣布她已经脑死亡…… 事发突然,家人悲痛万分,然而更残酷的还在后面 —— 医生竟然告知,为了保住Adriana肚里的孩子,她必须继续“活着”。 这就要提到佐治亚州的《活婴公平与平等法案(Living Infants Fairness and Equality Act)》,又称“心跳法案”。 这是美国最严格的堕胎禁令之一,于2019年通过,经州长签署,在“罗诉韦德案”被推翻不久后正式生效。 该法案规定,一旦检测到胎儿心跳(通常在怀孕六周左右),医疗人员便不得实施堕胎。 仅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出现医疗紧急情况,二是怀孕为强奸或乱伦所致。 法律将前者定义为:为挽救孕妇生命,或避免孕妇某一主要身体功能遭受“重大且不可逆的损害”,必须进行堕胎。 此外,如果医生判断胎儿染色体异常,出生后无法存活,也可实施堕胎。 而Adriana正好卡在了灰色地带,她腹中的胎儿已经检测出了心跳,可她本人已经脑死亡——按该州法律的神逻辑,这算是“脱离危险”了。 是啊,人都去世了,还能有什么危险呢? 于是根据法律,医生必须用仪器继续维持她的“生命体征”,继续妊娠进程,直到肚里的胎儿具备生存能力、可以离开子宫。 家人听到这话都很愤怒,这根本不尊重死者,谁能想到,人都离世了还要被当成生育机器。 母亲April怒斥:“我认为每个女性都应该有权自己做出决定,如果不行,就由她们的伴侣或父母来决定……我不是说我们一定会选择终止妊娠,而是说我们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可问题在于,他们又找不到其他法律途径来规避该法案,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Adriana在各种设备的帮助下“吊命”,又“活”了90多天…… 现在她的孕期已进入21周,医生说胎儿至少要发育到32周,意味着这种“活死人”状态还要再维持好几个月,而每分每秒对家人来说都是残酷的凌迟:“我看到我的女儿还在呼吸,但她已经离去了……” 最离谱的是,这期间高昂的医疗费用也要她家人自付。 “每过一天,费用就更高,创伤就更深,疑问也越来越多。” 不过最让他们担心的,还有孩子的健康状况。医生称孩子脑部有积液,但不清楚具体有多少。 谁知道这种条件下出生的孩子身体如何,April的心始终悬在半空: “这个孩子可能失明,可能无法行走,只能坐轮椅……甚至我们不知道他出生后能否存活。” “本该由我们自己来做决定。但现在我们只能苦苦猜测他的人生将会如何 —— 而真正要照顾他的,是我们。” 奈何无法阻止,当下一家人唯有抱着希望,走一步看一步…… 面对他们的遭遇,网友的观点两极分化,有人觉得胎儿既然还在,就应该生下来: “孩子有生存的权利。这个决定挺好的。”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愤怒的,也不懂孩子的外婆为什么这么想杀了他。女儿脑死亡了,应该不会感到痛苦。只要再给点时间成长,她的孩子就能活下来。这有什么问题吗?” 但更多人认为这是对生命不敬,应该取消堕胎禁令: “请顾及她家人的心理健康,还有她腹中胎儿的感受。 你能想象吗?无论在多大年纪,得知自己是在母亲遗体内发育足月的,将是何种感受? 当男性停止制定关于女性身体的规则时,这个世界才能真正回归理性。 愿这位女士安息。也希望那些强迫她分娩的人,届时能够亲口告诉孩子,他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的。” (来自dailymail评论区) “只有在美国,人们在痛失至亲的悲恸之后,还要承受更多苦难。在这样的国家生存,真令人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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