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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温房价疯涨,围绕房子也发生了数不清的悲喜剧。有人因房子一夜暴富走上人生巅峰,也有人因此亲人反目,家眷成仇。近日,《温哥华太阳报》就报道了一个这方面的案子。 根据BC省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British Columbia)的法庭信息,此案发生在大温地区的枫树岭市(Maple Ridge),涉案房产位于该市南部的菲沙河畔,地址是20194 Wharf Street。案件的当事双方是一对父女。原告Gary McNeal是一名建筑承包商兼屋顶铺设工,被告是他的继女Shannon Lorraine,职业行政助理。根据原告的说法,被告8岁起就随母亲与原告一起生活,原告将其抚养成人,感情深厚。 涉案房产位于枫树岭市南部的菲沙河畔,地址是20194 Wharf Street。 2014年6月,McNeal看到楼市火爆,感觉炒房是种不错的投资,正好该市有座陈旧的河景房要出售。McNeal打算将它买下来,重新装修后高价售出。他把这个想法说给继女Lorraine,建议两人合资买房。 继女刚开始的时候不感兴趣,但后来改变了主意,决定加入。 McNeal在诉状中说,当时父女两人商定,McNeal负责房屋重修,Lorraine则负责与房贷有关的全套手续。房子将来重售以后,所有收益两人平分。之前若有一人投资份额较多,售房之后会先返回此人多付的部分金额(over-contributions),然后两人再平分收益。 McNeal说,房子刚买下的时候非常破旧,摇摇欲坠,几乎不能住人。他利用自己作为建筑承包商和屋顶铺设工的资源,付出大量资金和劳力对房子进行了全面重修。 在申请房贷的过程中,Lorraine对McNeal说,鉴于他是个自雇者且信用历史不佳,如果他参与申请房贷,银行会收取较高的利息。她建议申请房贷时只用她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的产权人(registered owner)只写她的名字。而McNeal在这座房子上的一半产权和收益,她都以信托的方式帮他持有和保管。 2014年9月,这座河景房被他俩买下,购入价34.75万加元。2016年12月,Lorraine决定搬到温哥华岛居住,两人决定将这座房子卖掉。2017年4月12日,房子成功售出,售价86.5万加元。不到三年,房价涨了51.75万。 但Lorraine收到房款之后,却拒绝将收益的一半分给继父,于是McNeal将她告上法庭。 McNeal在诉状中说,出于对继女的高度信任,他在房屋重修中支付了数目大到不成比例的巨额投资。正因他的投入,房子才以不错的高价顺利售出,整套房子纯利润超过49万加元。 McNeal要求法庭对Lorraine签发禁令,禁止她在支付McNeal的一半收益之前擅自处置房款。与此同时,他要求法庭确认他也是那座房子的产权人之一。另外,他还向Lorraine提出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但在Lorraine那边,此事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版本。她说自己当初购买这座房子时,是打算当做主要住宅来居住的,从来没打算炒房。此外,她和继父之间没有签署任何关于平分利益的协议,继父对这座房子不享有任何收益份额。 她说,原告声称被告利用原告的资源获得了巨额收益,这种主张毫无根据。而原告也没有因被告的行为导致任何损失。 此外Lorraine也承认,在买房过程中,继父确实对自己有所帮助。购房之前,她因房贷压力较大而犹豫不决,但继父的鼓励让她迅速做出决定。继父也说,如果需要,翻修房子时他愿意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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