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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加西周末微信(微信号:WestCanadaWeekly)
北温的居民Scott Mac Pherson 表示,因为亲人和朋友都居住在北温,加上希望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北温长大,他们一家已经花了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北温寻找房子。当看到一个还不错的三卧室房屋挂牌上市后,他们给出了低于140万的报价。 北温的房市一直是比较火热的,根据大温地产局的3月数据,北温3月的基准房价为101万8100元,独立屋的基准价格为150万2600元,和1个月前相比上涨了0.7%,所以140万的价格还算适中。 MacPherson 也表示,在他们看房的区域,尤其是该套物业所在社区,房价一直在上涨,所以他们需要卖家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回复。报价第二天,Mac Pherson 的地产经纪就联系他们说,卖家已经同意了所有的条件,以及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这听上去是个好消息。Mac Pherson自己也在地产行业的商业领域工作,他知道卖家删除了两个条件,也告诉地产经纪他和妻子接受反要约(counter offer),就开始庆祝买房成功了。 整个过程感觉很顺利,他们的经纪表示可以开始准备文件了,也对他们表示恭喜,Mac Pherson一家没有任何担忧。然而,没想到的是,经纪随后发了一条消息让他们不知所措。 地产经纪问Mac Pherson,他们是否考虑增加报价,因为其他买家也在出价。Mac Pherson完全没有想到,本以为买到手的房子其实还不是自己的,而他们已经在考虑签最后合同的事情了。 温哥华法律公司Bell Alliance的地产律师Lisa Niro表示,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才能提供最大的确定性。在市场出现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情况下,卖家有时会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删除,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当市场房价增加时,一些买家会认为已经买到了房,但如果实际上还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交易就没有保证,可能只是通过邮件或短信讨价还价。同样,当房价下跌时,卖家卖房心切,可能以为自己已经售出了房屋,但买家同样有更改决定的可能性。 Niro表示,除了书面形式之外,如果有其他可被接受的行动,比如卖家接受了存款,那么同样可被认为交易有效。 在加拿大的一些诉讼案件中,法庭也会审查买家和卖家之间的电子邮件是否构成了具有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协议。 2011年,新不伦瑞克省就有买家在诉讼中表示和卖家在电子邮件中达成交易,但后来卖家反悔,法院最初认为电子邮件构成合法合同,但该裁定后来被上诉法院推翻。 目前MacPherson一家正在寻求法律帮助。不同交易的情况不同,但无论对于买家还是卖家来说,书面合同是最有效力的。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提到了一些问题,各项内容应该按照最后的谈判意见正确写入合同,如果买家对于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增减或术语不理解,应该请求律师帮助,或要求地产经纪给予解释。 如果不仔细关注合同,可能最后发现很多之前提到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或是很多口头承诺都泡汤了。 转载请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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